定價: 620 元
數量:
雙11購書慶,任選2件72折
全館【單書】75折
雙11購書慶(滿799送2025歷史轉換曆)
這是一條再也無法回歸家鄉的血淚之路。
2020年美國國家圖書獎決選入圍作品,
《華盛頓郵報》、《波士頓環球報》、《出版人週刊》2020年最佳圖書。
揭露地表上最強盛的國家,如何用暴力寫下繁榮的血腥根基?
自1776年北美東岸誕生了一個新國家,這個自稱是當時地表上最民主、自由的國度,卻在接下來的百年內不斷向西南殖民擴張、掠奪原住民族領土,最終成長為沒有帝國之名、卻有帝國之實的龐大國度。
在這塊以歐裔美國人為主的土地上,原住民族如同猶太人,被視為「低下、不文明」的群體,儘管在當時很多原住民已經融入歐裔文化,但其身上的原住民血液,使其被迫承擔了「血統的原罪」。
「直到他們加入文明人的行列。」
為了奪走原住民族在東南部肥沃的黑土帶,當時積極經營奴隸貿易與棉花種植的南方白人,結合了資本主義意圖、白人至上主義的思維,規劃了一場世紀陰謀:將原住民族「移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奪走原住民族擁有的肥沃土地,再引進龐大的黑奴人口,在南方建立奴隸制棉花帝國。為了合理化陰謀的目的,這些白人選民甚至將此安上了一個人道名義:此舉是「為了保護他們。」
1830年,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森上台,在總統積極的推動下,《印第安人遷移法案》正式簽署。美國政府運用行政技術和暴力手段,強迫原住民族離開自己的家園,驅離至政府劃界的「印地安領地」,開啟了北美原住民族的血淚之路。
有土地,才有自我,對原住民族來說,土地是生命的根源。
而印地安人遷移政策,則是一場國家與選民共同發動的驅離與殲滅行動。
這看似遷至印地安迦南地的路途,對原住民族來說,卻是一場被徹底驅逐的失根之旅。土地,不僅僅是家園,土地更象徵著傳統與文化、信仰與認同。原住民族自古崇拜自然神靈,而祖先的神靈正寄宿在土地之上。北美原住民族仰賴土地生活、與自然共生,即便面臨歐洲人的殖民、全球貿易的興起,原住民族的面貌逐漸多元化,土地仍是原住民族續命的根。
然而,當美國建國的鐘聲響起,卻也同時敲響了這塊土地上原住民族的喪鐘。沒了土地的原住民族,在遷移過程中飽受飢餓、疾病與死亡的威脅,高達萬人在過程中喪失性命,即便是活下來的族群,也被迫陷入了「我是誰」的困境。
究竟,這一切悲劇是怎麼發生的?美國的白人選民是如何一邊假惺惺想要保護原住民族,又一邊發起殲滅戰爭?美國喬治亞大學歷史系教授克勞迪奧.桑特,將以原住民族史觀切入,探討美國強大的殘忍根基,為讀者描述一段美國最真實的種族歧視史。
克勞迪奧.桑特(Claudio Saunt)
克勞迪奧.桑特(Claudio Saunt)
美國喬治亞大學歷史系教授,專長為早期美國史及美洲原住民研究。桑特是獲獎無數的作家,第一本書《事物新秩序:財產,權力和克里克印第安人的轉型,一七三三~一八一六》(A New Order of Things: Property, Power,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reek Indians, 1733–1816)就以深刻的北美原住民族群個案研究,榮獲二○○○年美國南部史協會及美國族群史學會最佳圖書獎,一舉打響知名度。次作《黑人,白人和印第安人:種族與美國家庭的瓦解》(Black, White, and Indian: Race and the Unmaking of an American Family)探索種族制度對十八世紀美國原住民南部混合種族家庭的影響,也獲得二○○五年南衛理公會大學頒發最佳非小說類圖書獎。
二○一四年,桑特撰寫了《一七七六革命未竟之地》,企圖挑戰既有歷史傳統,也就是一七七六年美國建國革命的主敘事。《一七七六革命未竟之地》從他的童年歷史學習經驗出發,反省美國人對自身國家歷史的片面認識。這次,桑特用他長年累積的北美原住民族研究為基礎,以一個更全面的視野,帶領眾人進入那個廣大、未知的十八世紀美洲西部大陸。
而在《不講理的共和國》當中,桑特試圖處理更為龐大的問題:原住民族失根的原因。此書原書出版之際,剛好碰到「黑人的命也是命」(BLM運動),桑特試圖藉由《不講理的共和國》,在一片針對弱勢族群權益的議題中,喚起原住民族權益的關注。
羅亞琪
羅亞琪
畢業於輔仁大學跨文化研究所翻譯學碩士班。興趣廣泛,對文字、語言情有獨鍾,譯作包括《與婚姻有約》、《1776革命未竟之地》、《運動健護全書》等。
專文導讀(依筆畫順序排列)
陳毅峰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
詹素娟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聯名推薦(依筆畫順序排列)
巴奈 歌手
黃居正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褚縈瑩 國立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書中)這樣的危機,在二十一世紀以不同的方式上演,無論是保留地上礦產的開採、輸油管的建立、保育政策的需求、或是區域不均衡發展帶來的原鄉人口流失,都讓原住民族成為新的離散人群,進一步切斷人與土地的關連。……臺灣與地球上其他各地的原住民族,仍然必須在貪婪資本主義與狂熱種/國族主義的狹隘縫隙中……只是這次的任務更為龐大:不只在維護原住民族的主權,還在於抵抗全球的生態災難。
──陳毅峰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副教授
對原住民族土地與自然資源之剝奪與迫遷,不過是最外顯可見的強制同化手段。本書提醒讀者,時至今日,即使是自認最文明的國族國家,仍在繼續以神聖信託之名,藉由各種原住民族無能對抗的優勢統治技術,從事危害原住民族生存空間的罪行。
──黃居正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當我們讀到本書不無諷刺意味的談到美國白人「堅持這片土地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不是屬於在那裡耕作了許多世代的人們,而是屬於那些遲來的受益者」時,在當代概括承受歷史的臺灣人,也必須謙卑的警醒:千萬不要重蹈覆轍,因為我們都不是局外人。
──詹素娟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桑特挑戰「美國在一八三○年代通過《原住民遷移法案》(Indian Removal Act)實為無可避免」之說,明確指出驅離原住民與擴張奴隸制度之間的共謀關係,彰顯美國參眾兩院、總統與大法官的政治責任,批判聯邦官員在資訊、資源、人力不足下荒腔走板的驅離行動,更點名倫敦與紐約的金融家為土地投機炒作注入金流。在這個從上至下都不講理的共和國中,切羅基與塞米諾爾等原住民族依然強韌地打著司法與游擊戰,彰顯了桑特用以形容美國的「不值」(unworthy)一字。
──褚縈瑩 國立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克勞迪奧‧桑特為美國歷史上這個許多人都記得、卻鮮少有人了解的重要篇章撰寫了極具權威性的紀錄。桑特透過精妙又記錄詳實的著述告訴我們,渴望得到土地的莊園主、想要鞏固權力的南方政客以及紐約的銀行家是如何促成美國史上最大型的驅離活動。這些人遇到了懂得運用資源的原住民,動用手邊的一切資源好讓自己留在家鄉。這個關於偷竊、失土、官僚體系新把戲以及令人難以想像之暴力的悲慘記述牽動著我,是很少有歷史書能夠做到的。《不講理的共和國》將會讓你以全新的角度思考美國歷史,幫助你明白今天一些不平等現象的根源。這是近年來關於美國史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應該列為每個美國人的必需讀物。」
──哈佛大學萊爾德‧貝爾歷史學教授、《棉花帝國》(Empire of Cotton)作者斯溫‧貝克特(Sven Beckert)
「《不講理的共和國》探討的是權力,內容詳細描述金錢、口才、政治野心和白人至上主義如何結合在一起。桑特向讀者展現了美國種族階級制度的代價。」
──《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專欄作者大衛‧卓爾(David Treuer)
「克勞迪奧‧桑特……把聯邦政府的背叛、大規模的驅離活動以及殲滅式的暴力行為等定義了1830年代的三件事情結合起來述說……桑特結合了近年有關奴隸的研究和自己深思熟慮的成果,將原住民的驅離和國內的奴隸貿易視為兩條並行的眼淚之路、道德觀極度失敗下的經濟成就。」
──《大西洋雜誌》的凱特琳‧費茨(Caitlin Fitz)
「這是一個重大成就……【桑特】成功做到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摧毀歷史的進程是不可避免的這種假象,還原當代人所面對的多種可能性。」
──《華盛頓郵報》的尼克‧羅密歐(Nick Romeo)
「這是一個強大無比、清晰明瞭的記述,將歷史事件與親身經歷這些事件的人交織在一起……桑特沒有試圖草率帶過敘述中較複雜的部分……他也很清楚,文件紀錄其實過度放大了留下文獻的那些人的聲音。在他的記述中,各個原住民社群內部及不同原住民社群之間的多元經歷都被囊括進去了。」
──《紐約時報》的珍妮佛‧扎萊(Jennifer Szalai)
「克勞迪奧‧桑特在他精彩的新書裡表示:『對北美大陸的征服從沒有發生任何近似【即檢討】的情況。』在許多關於美國史的著作中,1830年代大規模驅離原住民族群的討論仍然過於簡略。驅離活動對法律、文化和社群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今日,這本重要的生力軍對此進行了威力強大的探討。」
──耶魯大學歷史學與美國研究教授、同時也是西部休休尼族的內德‧布萊克豪克(Ned Blackhawk)
「這是一本我們很需要的書,詮釋了美國史上一個長期被誤解的不光彩篇章。」
──《華盛頓郵報》的彼得‧科澤斯(Peter Cozzens)
「《不講理的共和國》糾正了美國正典,展現一個強硬的總統、陷入僵局的國會以及對金錢的慾望是如何聯手創造出一段舉國丟臉的羞恥歷史……這個引人入勝的故事邀請我們所有人反思我們是如何走到今天的。」
──科羅拉多大學波德分校傑出教授伊莉莎白‧芬恩(Elizabeth Fenn)
「全面徹底的研究,悄無聲息的怒吼。」
──《明星論壇報》的克里斯‧休伊特(Chris Hewitt)
「這本書提出強而有力又動人心弦的論點,主張政府在1830年代贊助的驅離活動是美國原住民命運的可怕轉折點……這個重要研究把美國歷史一段不安擾動的時期詮釋得很好。」
──《科克斯書評》
「這是一個強而有力、佐證充分的著作,證實美國原住民的驅離是政治選擇,而非無法避免的悲劇。這本尖刻的論述強迫我們用全新的角度檢討美國史。」
──《出版人週刊》
導讀一:把人趕走了以後呢?美國南方殖民主義與種族主義的相互加持/陳毅峰老師
導讀二:透過歷史,才能得到正義/詹素娟老師
導言 「文字會騙人」
第一部分 白人至上主義和印地安領地
第一章 原民國度
第二章 喬治亞州的白人
第二部分 華盛頓市的觀點
第三章 辯論
第四章 「欺瞞的嘴與膚淺的心」
第三部分 籌備最好的計畫
第五章 行動計畫
第六章 霍亂來襲
第四部分 資助驅逐計畫
第七章 金融家
第八章 「一群愛耍計謀的投機者」
第五部分 從驅離到殲滅
第九章 一八三六年:充滿戰火的南方世界
第十章 刺刀的刀尖下
第十一章 這不是罪
後記 驅離的代價
「文字會騙人」
丹尼爾士維(Danielsville)位於喬治亞州(Georgia)北部的貧瘠紅土丘陵之中,這裡原本是個沒什麼好頌揚的地方,但在一八三六年七月四日這天,丹尼爾士維卻有大肆慶祝的理由。這天是美國的六十歲生日,將近一百名麥迪遜縣志願兵連(Madison County Company of Volunteers)的成員聚集在理查森.漢考克(Richardson Hancock)上尉的莊園遮雨棚下,並圍繞著一張「鋪張豐盛」的餐桌而坐。漢考克十來個的奴隸在一旁服侍。這群在遮雨棚下狂歡的人,歌頌國慶日慣常會出現的主題:美國政府(「全世界最平等、最棒的」)、愛國主義(「最高尚的熱忱」)、美國人民(「勇敢、慷慨又愛國」)。不過,他們也讚美了幾位當地英雄,首先提到的有來自昆內特縣(Gwinnett County)的托馬斯.錢伯斯(Thomas Chambers),因為他在慶典前幾天,才剛在現今亞特蘭大(Atlanta)南邊一百英里左右的地方,取下了「一個印地安人的頭皮」。受到錢伯斯的事蹟所激勵,其中一名志願兵韋爾(A. G. Ware)站起身,宣布他隨時願意前往任何地方,「向我們這片土地上的蠻族仇敵報復」。塞繆爾.威利福德(Samuel Williford)不想在氣勢上被贏過去,他吹牛說,他甚至可以無償這麼做。其他人紛紛表達了類似的意願,希望「印地安人」會被屠殺殆盡,並承諾會把他們「趕出」這個地區。
在國慶日同一週,州義勇軍涉過泥濘溪流,突襲紮營在喬治亞州西南部的一群失土原住民,並殺死了二十到三十個難民。逃過一劫的倖存者留下了一條條的血跡;美軍部隊強迫一千六百名的原住民男女老少,前往停靠在阿拉巴馬州(Alabama)蒙哥馬利(Montgomery)的汽輪。其中,原住民男子被迫綁著鐵鍊行走;在阿拉巴馬州南部,士兵把一群原住民追到一處沼澤,射殺了當中的四人;同年夏天,在田納西州(Tennessee)和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美國公民手持牛皮鞭和山核桃製成的棍棒,將原住民家庭趕出自家的農場,失土的原住民躲到阿帕拉契山脈(Appalachian Mountains)茂密的森林裡避難,奮力抵禦飢餓;在佛羅里達領地(Florida),約四千名美軍在共和國六十歲生日那天,跟長久住在佛羅里達的居民打仗。不久前,他們才將四百五十位原住民經由水路送往西部,原住民跨越了墨西哥灣(Gulf of Mexico)、上溯至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這些遭驅逐出境的窮苦原住民,最終只有三百人活著抵達目的地,也就是一個稱作印地安領地(Indian Territory)的地方。
一八三六年的夏天,正值「印地安人遷移政策」(Indian Removal)那十年,這個政策名稱不論在當時或現在都未曾改變。印地安人遷移是本書的主題,但除非是基於歷史脈絡的理由,我不會使用「印地安人」(Indian)和「遷移」(Removal)這兩個詞。「印地安人」是今天許多美國原住民族引以為傲的稱呼,但若要用來形容十九世紀被趕出故土的那些多元個體和族群,這個詞所象徵的那些充滿誇大想像、華而不實的聯想,將會扭曲我們對過去的理解。說到印地安人一詞,我們會聯想到野蠻、原始,或是高貴、與大自然結合;我們會說印地安人堅忍、勇敢,也會說他們懦弱、不值得信賴;會說他們高尚,也會說他們注定滅亡。我們不稱印地安男子丈夫或父親,而稱他們為「戰士」,並稱印地安女子則是「印地安婆」(squaw)、「未婚少女」(maiden)或「背婦」(burden bearer)。他們的政治領袖叫做「酋長」(chief),他們的族群或民族叫做「部落」(tribe)。簡單來說,印地安人跟其他人不同。這個標籤讓人聯想到好多刻板印象,蒙蔽了我們的腦袋,使我們不可能看清過去。在美國史的脈絡之下,這個詞會令人聯想到悲劇和必然性,創造出一團濃霧,模糊了共和國初期,美國政治人物和他們的選民所做出的決定。「遷移」也不適合用來描述政府資助的八千人驅離活動。一八三○年,麻州(Massachusetts)議員愛德華.艾瑞特(Edward Everett),他在眾議院的一場辯論會表示,「遷移」是一個「很輕的字詞,而文字會騙人」。不管是當時或現在,這個詞都沒有傳達出任何強迫或暴力的意味。這項政策的擁護者創造了「印地安人遷移」這個用法,但不僅其中的兩個組成詞大有問題,還有另外一個缺陷:3在十九世紀,人們不是自己遷移到新的地方,就是因為犯罪而遭到遷移。可是,「印地安人遷移」這個不尋常的構詞方式並未點出是誰遷移誰。是印地安人自行遷移的嗎?這個詞含糊得十分巧妙。
有其他方式可以描述美國在一八三○年代對原住民做的事。人權主義者在寫到二十一世紀的事件時,提到了「強制遷徙」(forced migration),但不只我一個人認為這個詞跟真正發生的事件相去甚遠;「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也有被提出,但這個在一九九○年代波士尼亞戰爭(Bosnian War)期間被廣泛使用的宣傳用語,因為過於含糊、甚至讓人感覺掩飾了暴力,而合理地受到了批評;「種族滅絕」(genocide)一詞則點出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這個事件符合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Convention on Genocide)所下的定義嗎?那些歐洲殖民者與他們的後代,在某些時間和地點無疑是帶著種族滅絕的意圖行動,但是發生的頻率和規模卻還有爭議。4因此,我把焦點放在別的地方。我使用另外三個詞來描述美國在一八三○年代的政策。第一個是「驅逐出境」(deportation)。驅逐出境是由政府執行,說明了聯邦政府驅離原住民族這個行為下,背後的行政與官僚作業。此外,由於一個國家只能將在自己國土內的人驅逐出境(國界以外的地方必須訴諸外交手段或武力),「驅逐出境」一詞也指出美國在一八三○年代對原住民族主權的攻擊,因為聯邦政府和多個州,把自己的管轄範圍和權力延伸到不屬於他們的土地。為了點出這整件事蘊含的暴力事實,我也將美國原住民族遭連根拔起的狀況指稱為「驅離」(expulsion)。這個詞具有歷史正確的優勢,因為當時這項政策的反對者和受害者就有使用到這個說詞。在恰當的時候,我還會用到第三個詞,是從行兇者那裡借用的──他們曾在某些時候說,自己的目標是「殲滅」(extermination)。
我會想要進行這項研究,靈感來自從我爺爺那裡得到的信件。他在一九三七年的十二月從匈牙利(Hungary)逃亡到俄亥俄州的克利夫蘭(Cleveland),之後一直有跟住在匈牙利東北部沙托勞爾堯烏伊海伊(Sátoraljaújhely)的父母和手足通信,直到一九四四年納粹將他們送到奧斯維茲(Auschwitz)集中營為止。閱讀這些信件時,我開始重新思考一個世紀以前,發生在我現在位於喬治亞州雅典(Athens)的家附近的驅逐出境事件。雅典這座城鎮有一些主要道路的路名,例如蘭普金街(Lumpkin)、克萊頓街(Clayton)和狄林街(Dearing),都是取自於在這場更早期的驅逐活動中扮演全國性要角的當地歷史人物。一八三○年代驅離原住民各族的活動,以及二十世紀發生在土耳其、希臘、納粹德國、蘇聯等地,由政府資助的大規模驅逐出境活動,兩者有好幾處驚人的相似點。在這兩個時期,行政官員都說到「文明」不可避免要向前進,因此驅逐「難以同化」的族群是「必要」的,並提及他們為了處理這個情況所構想出來的「偉大」計畫。這些傲慢的言語,在在掩飾了這些行為背後的殘暴與混亂。
「印地安問題」(Indian question)相當於美國的「猶太人問題」(Jewish question),都是好的話會採取父權主義(Paternalistic)的解決方式,壞的話則是執行驅離或殲滅。《喬治亞報紙》(Georgia Journal)在一八二五年寫到:「『印地安人』就像猶太人、吉普賽人、奴隸和『自由的黑人』一樣,是『一種較低級的公民』」。該拿他們怎麼辦呢?到了一八三○年代,「印地安問題」這個說法已經在美國普遍流傳;大約十年後,「猶太人問題」開始頻繁出現在英語語境中,不過這個詞,其實源自於十八世紀晚期俄羅斯入侵波蘭的時候,而一八三○年代的美國公民,他們經常會將這起歷史事件跟契羅基族(Cherokee)的驅離事件做比較。一八二九年,來自沙凡那(Savannah)的羅伯特.坎貝爾(Robert Campbell)寫到:「至少俄羅斯不像美國,沒有要『殲滅當地人口』」。7時常說自己非比尋常的美國,在這個例子中並沒有那麼獨特,就跟許多曾資助大規模驅逐的國家一樣,事實上,美國還是現代最早執行這種政策的國家之一。
然而,我沒有要系統化地比較現代曾發生過的各種驅逐活動。我更有興趣的是,探索美國誕生的頭一百年間,這個國家所發生的驅逐出境事件。本書提出了三個互有關聯的論點。第一,這起由政府執行的原住民族大規模驅離事件是史無前例的。乍看之下,這個主張或許很愚蠢,因為從英國人踏上北美大陸的那一刻開始,他們就已經開始驅趕原住民族。到了一八三○年,這座大陸最初的住民,他們在美國密西西比河以東約一百萬平方英里的土地中,只剩下十萬平方英里的土地。雖然如此,當我們綜觀漫長的北美失土史,包括先後失土的皮科特人(Pequot)、納拉甘西特人(Narragansett)、瓦婆濃人(Wampanoag)、雅瑪西人(Yamasee)、圖斯卡羅拉人(Tuscarora)、瓜萊人(Guale)和納切斯人(Natchez)等等,美國一八三○年代的大規模驅離政策確實是首例。先前的幾十年,英國、西班牙和法國的殖民者,是藉由征戰、引介致命病毒、破壞環境和改變信仰等方式趕走原住民族,但是這次,美國則是透過人口普查、財產清單、地籍圖、驅離登記、交通票證等正式的國家行政文件,迫使美國原住民族就範,最後在藉由一趟又一趟經由步行、馬車或汽船前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旅程,為每次的驅離畫下句點。
美國政府在一八三○年代資助的驅離行動,成為世界各地殖民帝國的典範。雖然強迫遷移政策至少可追溯到新亞述帝國(Neo-Assyrian Empire,西元前九一一~六○九年),但是畢竟美國的大規模行動在時間上比較靠近現代,是有野心的政體可以利用現代行政工具實現哪些事情的晚近實例。在一八三○年代出版著作《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書的亞歷西斯.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在該年代之初便曾經親眼看到喬克托人(Choctaw)跨越冰冷的密西西比河的「肅穆奇觀」。雖然他對這項政策的態度不明,但他的卻認為美國在擴張時展現的精力與決心,是法屬阿爾及利亞(French Algeria)的模範。法國在一八三○年占領阿爾及利亞不到五年,殖民者就已經開始用「原住民」這個原本只用來指涉新世界居民的詞,來稱呼當地居民。法國官員觀察到,美國「不停受到談論」。美國政府資助的驅離活動,在一八四○年代也占據了高加索地區(Caucasus)俄羅斯官員的心思。在俄羅斯驅逐五十萬人前不久,據傳曾有地方官員對一名美國外賓這麼說:「這些切爾克西亞人(Circassian),就跟你們美國的印地安人一樣。」該世紀接近尾聲時,非洲西南部的德國帝國主義者也將美國做為榜樣,打算以進步的名義驅逐當地居民,而這是覬覦非洲大陸龐大資源的歐洲官員們共同的目標。納粹征服東歐期間,希特勒曾打了一個著名的比方,將「本地居民」(indigenous inhabitants)跟「印地安人」畫上等號,宣稱「窩瓦河(Volga River)肯定就是我們的密西西比河」。
這些為了實現自我利益而做出的令人不安的比喻,不但沒有說明做出這些比喻的政治人物是什麼樣的人,也沒有說明美國在一八三○年代真正實踐的是什麼樣的政策。歐洲官員知道美國堅持不懈地將領土擴張到整座大陸,但卻鮮少花時間了解細節。雖然如此,那些比喻確實顯示了,其他帝國認為美國的政策有其值得注意和欽佩的地方。當這些官員在計算、評估、驅逐,有時甚至殲滅自己國界內的居民時,很少不會想到快速躍升世界舞台、使各國欽羨不已的美國。本書強調的第二個跟上面所說的論點有關的重點是,一八三○年代政府資助的驅離行動,對原住民族和美國來說都是一個轉捩點。克里克(Creek)酋長尼哈.米柯(Neha Micco)對克里克同胞說,驅離政策是「他們所能遭遇的最可怕的惡事」。偉大的契羅基酋長約翰.羅斯(John Ross)寫到,這是「為了擺脫我們而設計的。」喬克托酋長喬治.柯爾伯特(George Colbert)則堅稱,讓數以千計的家庭失土是「篡位的行為︙︙歷史上沒有能夠與之比擬的事件。」許多美國白人也抱持相同的看法。紐約上州(Upstate New York)的居民便寫到,「要是原住民遭到驅離,那將是『我們共和體制難以磨滅的羞恥』」。另有一群來自俄亥俄州波提吉縣(Portage County,位於伊利湖〔Lake Erie〕附近)的人表示,國會的行為將會決定「我國未來的歷史學家,是會稱頌他們的手段,還是把這個年輕自誇的共和國貼上惡名與羞恥的標籤。」
驅離政策改變了長久居住在這座大陸上的居民,他們與新住民之間的地理關係。雖然幾乎是打從殖民之初,界線、保留區和中立地帶就已經在地圖上將兩大族群分隔開來,但意圖使原住民族完全消失在密西西比河以東的政策(雖然沒有明文寫在一八三○年代的法案中,但意圖便是如此),依然十分不同凡響。誠如一位激動的反對驅離者所言,國會授權「將印地安人趕出美國國界,甚至是這座大陸。」英國的貴格教徒(Quaker)威廉.霍維特(William Howitt)寫到,密西西比河「是美國人的貪婪與印地安人的滅絕之間的界線。」地理隔絕創造了一條西進疆界,甚至到美國在十九世紀往太平洋擴張的期間,軍隊仍透過殺害原住民或將他們集中在邊緣地帶的方式,維護此西進疆界。
十九世紀後半葉曾發生著名的平原戰爭(Plains Wars),戰爭在一八九○年的傷膝河大屠殺(Wounded Knee Massacre)中畫下了句點。但是,當第七騎兵團(Seventh Cavalry)在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射殺超過一百五十名的男女和孩童,並將他們集體埋在一個大墓坑時,他們也同時徹底結束了一八三○年代建立的政策。本書還提出第三個關鍵點:驅離原住民絕對不是無可避免的。這件事不應該有任何爭議,因為大家都知道,歷史上沒有什麼是早就注定好的。然而,我們卻接受了驅離倡議者的說詞,翻轉道德的兩極判斷。那些倡議者聲稱,北美大陸原住民太過原始,無法在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地方生存,原住民則極力否認這樣的說法。但是,我們也可以選擇相信,是這座大陸的新住民是太過貪婪,無法允許原住民留下來(有一派學者把這種機械式的帝國主義稱作「定居殖民主義」〔settler colonialism〕)。
有關過去事件是難以避免的陳述,我們應該要像針對未來做出的預測一樣,抱持懷疑的態度。要想像一個不一樣的歷史,其實並不困難。像是,抵制聯邦預算、反對奴隸制擴張、致力讓原住民皈依基督教,或是那些不喜安德魯.傑克森(Andrew Jackson)或純粹不想推翻當下政策的國會議員,當時能找到足夠的共識暫時團結在一起,共同阻擋驅離原住民的行動。變幻莫測的國內政治,或能延遲進一步的行動幾年,直到一八三七年的經濟大恐慌減緩驅趕原住民的氣勢。接著,越來越嚴重的區域危機或能暫時中止整個氣勢。到了一八五○年代,南北戰爭近在眼前,原住民族群或許還會繼續住在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家園(當時確實仍有數千人住在那裡)。這個版本的歷史雖然無法逆轉數百年的疾病與失土情形,卻能讓原住民在共和國境內熬過戰前的黑暗歲月,待在發展成熟的州縣,而非那個被稱為印地安領地、實行種族隔離的隸屬領土。他們可能會有更多時間談判、延宕、妥協和抗拒,戰後或許就能得到一個聚落,使他們繼續留在國家的核心,而不是被流放到最西邊、不斷推進的邊緣。
在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把奴隸制描述成道德墮落,甚至哀嘆南北戰爭死亡的七十萬人是「對作惡之人的懲罰」的二十幾年前,另一個將擔任美國總統的人,曾經譴責這個國家對待原住民族的政策是「一團令人作嘔的膿包」。當時在眾議院服務的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他在一八四一年的日記中寫道:「這是這個國家令人髮指的罪孽之一,我相信神有一天必會加以審判。」南北之間的分裂,迫使美國白人正視這個國家對奴隸制的傾注程度,進而解放、接納四百萬名奴隸。美國白人做這件事並不甘願,這彰顯了從很多方面來說這個國家的重建仍在持續。相較之下,對北美大陸的征服從來沒有發生任何近似的情況,鮮少有人認真反思這件事在美國崛起的過程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與失去家園的人們之間的持續互動也十分有限。二十世紀的族群驅離活動涉及數百萬人。兩百年前的武器雖然毀滅性較小,失土的人數也比較少,但當時的局勢卻沒有比較不殘酷。《不講理的共和國》要講的,便是通往印地安領地的故事,這是現代世界中,最早由政府所資助的大規模驅離行動之一。
透過歷史,才能得到正義/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詹素娟
美國,這個無論在影劇、文學、藝術、旅遊、留學、移民與國際現勢等面向,看似臺灣人最孰悉的國家,卻難說有多少人了解它的形成歷史。即使對美國種族問題稍有認識,而在二○○八年歐巴馬當選美國首位非裔總統時激動不已的人,大概也很少意識到歐洲白人與非裔人口進入美洲的過程中,當地原住民究竟遭遇了什麼。至於美國白人在十九世紀所謂「昭昭天命」(Manifest Destiny)信念驅使下,如何在領土西進擴張中剝奪原住民土地、滅絕原住民生存與傳統文化,即使是美國人也未必理解認識,遑論太平洋此岸的島民。然而,細讀本書,我們對發生在十九世紀初葉的彼岸歷史,竟不得不感到熟悉,有如身受。
本書以一八三○年由美國眾議院、參議院投票通過的《印地安驅離法案》與執行過程為主軸,詳盡描述喬治亞、阿拉巴馬、密西西比三個南方州的宣教師與莊園主,如何提出在當時國境邊界的密西西比河以西土地上打造原住民專屬領地的概念,並透過政治過程、媒體論述,與北方州代表合縱連橫,最後藉由法令制定、條約簽署,讓這個原住民群體強烈反對、社會爭議不斷的法案,付諸執行的過程與影響。作者引述眾多史料,尤其是原住民的雙語請願書、報紙、歌詞與一幕幕慘烈傷痛的情景與死亡數字,呈現了「不管怎麼樣,原住民都會輸」的無奈與抗爭,讓讀者沉痛哀悼。而作者特別指出的「法律成為迫害原住民的工具」,更使人返求諸己,面對與思考臺灣原住民族的歷史。
作為臺灣人,無論你是哪一個世代的移民後裔,都必須面對一個根本性歷史處境,那就是大多數人的家園係建立在原住民族──無論是法定原住民或尚未取得法定身分的平埔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上。而今日的所有原住民族群,在歷史上都曾經歷殖民者征戰、生態環境破壞、語言文化喪失、傳統信仰改變、認同污名化的過程。且與美洲原住民境遇相似的是,臺灣原住民也同樣經歷部落移動合併、集體遷徙,以及來自國家收編、漢民侵奪、生活貧困、貨幣需求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流失,最後竟「流浪在自己的土地上」。
然而,在歷史表象的類似下,本書所描繪的美洲案例,即一八三○年代從密西西比河以東朝西部遷徙的數萬原住民,在數十年與白人共居東部、受到白人宗教文化與經濟體系影響,儘管已經具有主體性,也深知如何利用、操控白人的教化政策,卻仍必須離棄自己的土地、深愛的家園,舉家投入長途旅程,遭逢陌生地的災害、疾病,只為了淨空東部、成就白人世界,並進而推展西向邊界,而這一切不免讓我們聯想到起始於十八世紀初、終結於十九世紀末的臺灣番界政策。
一七四四年,跨海考察臺灣原漢關係、土地應墾或禁的福建布政使高山,對當時的乾隆皇帝提出了「使生番在內,漢民在外,熟番間隔於其中;清界而後,漢民勿許深入山根,生番勿許擅出埔地」的政策建議,並在一七六○年落實施行。此後,經歷多次變革,此政策直到牡丹社事件後、一八七五年才解除,也就是學界所謂的「三層式族群空間體制」。儘管施行的原因、方法、結果並不相同,卻與美國殖民協會關於「黑人在最西邊,黃人在中西部,白人在東邊」的想像若合符節。而清帝國將平原族群挪置淺山地帶、打造隔離空間的政策,也導致中央山地的原住民展開自發性移動,以遠離不斷侵入淺山的外來殖民者。無論是官方或民間的邊界作為,都對原住民族造成一波波離而散之的骨牌效應。
而另一種足以和美洲強制驅離對照比較的歷史,則是日本殖民帝國自一九一○年代開始執行的移住政策。作者所描述「透過人口普查、財產清算、地籍圖、驅離登記、交通票證等正式的國家文件,迫使原住民就範」,在臺灣總督府對原住民的集團移住政策中幾乎完全再現。而國家應用法令、制度,藉由公民身分的給予、限制或解釋──如日治初期關於「生番法律地位」的辯論,以及由此衍生的土地權益問題,則讓我們不得不深究,國家與原住民之間的法律關係可以是刀之兩刃,省思此法律關係,如何因傷害了原住民而成為了惡法。
無論如何,當我們讀到本書不無諷刺意味的談到美國白人「堅持這片土地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不是屬於在那裡耕作了許多世代的人們,而是屬於那些遲來的受益者──也就是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口中所稱的『喬治亞州的白人』」時,在當代概括承受歷史的臺灣人,也必須謙卑的警醒:千萬不要重蹈覆轍,因為我們都不是局外人。
阿蘭‧柯爾本(Alain Corbin)
陳鼓應
艾米.史都華(Amy Stewart)
艾米.史都華(Amy Stewart)
亞歷山大.貝維拉夸(Alexander Bevilacqua)、費德里克.克拉克(Frederic Clark)
西蒙.韋伊(Simone Weil)/編著:卡繆(Albert Camus)
(明)王磐原著、潘富俊 考證
陳建守、韓承樺、張育甄、萬雅筑
丹尼斯‧古斯萊本(Denis Guthle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