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 500 元
數量:
雙11購書慶,任選2件72折
全館【單書】75折
雙11購書慶(滿799送2025歷史轉換曆)
在黑暗時代與漢娜・鄂蘭齊名的女思想家
用一生探求人類靈魂的渴望
指引流亡的青年,在混世中重新扎根
她用一輩子的力量,追尋人類的善、理解人類的需求,
在她生命中最後一年,她仍然關注著人類的靈魂何時饜足?
因為愛著國家、愛著人民,在渾沌的亂世中,她仍不願放棄,將一生奉獻給這個世界。
「當時最聰明、最清晰的作品之一。」──漢娜.鄂蘭
「在我看來,歐洲的重生如果沒有韋伊的思想,將是不可想像的。」──卡繆
「對於這位天賦近乎聖徒的天才女性,我們在她的人格面前,只能單純地敞開自己。」──艾略特
--------------------------------------------------------------------------------------------------------------------------
二戰期間,當法國被納粹德國入侵之時,以法國為祖國的上千萬人民,瞬間失去了自己的家園。在徹底失去根的年代,人類的靈魂歸於空洞、向心歸於離散,即便國家重建、假使社會復甦,我們是否還是我們?
西蒙.韋伊被譽為黑暗時代的三大哲學家之一,她一生信奉自由與良善,積極參與工人與工會運動,她關注世間的階級與壓迫、關注人的價值與追求。為了在戰後重建法國,二戰時期的法國流亡政府代表戴高樂,請託黑暗時期的明燈西蒙.韋伊為法國設計重建的藍圖。在本書中,作為一份「國是建言」,她並未指明國家的未來,而是為混沌年代下的男男女女,找回內心安頓的根。
對西蒙.韋伊而言,人類靈魂在何時才會饜足?人類渴望擔負責任、渴望追求榮譽、渴望絕對的自由、渴望追求真理。然而,不論是過去的戰爭時代,或是現今的渾沌世代,這些追求一一瓦解,人民被「拔根」、思想被「拔根」,造成激進的「偶像崇拜」、失去了「文化認同」。西蒙.韋伊認為,唯有國家與社會給予他們足以扎根的土壤、滿足他們內心的渴望,在混世之中,人們才有機會重建自我、重建認同。
1943年,西蒙.韋伊在為了自由與納粹德國對抗的戰爭期間,因營養不良導致過度虛弱,又拒絕法國流亡政府給予她多於平民的食物,因而病逝於療養院。1949年,戰爭結束後,政治運動者、法國小說家卡繆,整理了西蒙.韋伊的遺稿,並出版成冊。對長年關注底層人民的卡繆來說,西蒙.韋伊的遺稿不僅僅指引了戰後法國的未來,更揭示了當代社會重建的可能。
--------------------------------------------------------------------------------------------------------------------------
●內容摘句
「如果國家在道德層面上已屠盡了所有以領土而言比他更小的存在,他也同時將國土疆界轉換成禁錮思想的獄中之牆。一旦我們越過教科書、稍微近看歷史,我們會驚愕地發現,有那麼多儘管在物質溝通方式上幾乎匱乏的時代,卻在橫跨最廣闊領土的思想交流層面上,其生命豐富性、多元性、生命力和強度都超越了我們的時代。」
「國家有責任盡其所能,在最大程度上將祖國化為真實(réalité)。對於1939年時的許多法國人而言,祖國並不真實。祖國重新成為真實,是因為它被奪走了。祖國必須在人們擁有它時也是真實的,而為此祖國就必須在現實中真的為生命提供養分,真的成為能夠扎根的土地。」
西蒙.韋伊(Simone Weil)/編著:卡繆(Albert Camus)
作者簡介
西蒙‧韋伊(Simone Weil, 1909-1943)
猶太裔法國哲學家、和平主義者、神祕主義思想家。生於1909年,1928年入法國高等師範學院,她是西蒙波娃的同窗,師從阿蘭,關注工人處境,被稱為「紅色貞女」(vierge rouge)。
畢業後任高中哲學教師,投身工人運動,並在納粹崛起其間參與過營救德國左派成員,接待過流亡巴黎的托洛斯基,但終身未加入共產黨。後來她又親自參與工廠勞動,留下筆記《工人的處境》,被卡繆引為必讀之作。西班牙內戰時,她短暫參與過反法西斯陣營的國際縱隊,同陣營的還有歐威爾、海明威、聶魯達、卡繆、畢卡索等。
1937至1938年間,她經歷了重要的神祕體驗,深入基督教神祕主義思想,並開始以大量的筆記整理、反思過去與當下的公共活動。二戰爆發後,她先領著父母取道卡薩布蘭卡前往紐約,然後又潛回英國倫敦,加入自由法蘭西反抗軍。
1943年8月,在完成了戴高樂臨時政府要求她撰寫的「國是建言」後,因拒絕接受比法國占領區人民每日配給還更多的食物,導致過度虛弱,病逝於療養院。戰後,卡繆編輯了一系列她的遺稿,使韋伊得到廣泛的關注,蘇珊‧桑塔格、艾略特、米沃什都曾盛讚過韋伊著作中的精神力量。
編者簡介
卡繆(Albert Camus, 1913-1960)
生於北非法屬阿爾及利亞的勞工家庭,父親在他出生未久便因戰爭亡故。中學後開始半工半讀,大學畢業之後擔任記者,報導許多阿爾及利亞中下勞動階層及穆斯林的疾苦,同時參與政治運動,組織劇團表達觀點。二戰爆發後因在阿爾及利亞服務的報紙被查封,前往巴黎的新聞媒體任職。文學作品眾多,1957年獲諾貝爾文學獎,著有小說《異鄉人》、《鼠疫》等。1960年於法國因車禍過世。
梁家瑜、郭亮廷、周伶芝、楊依陵
梁家瑜(兼審校者)
高雄人,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候選人,台灣高中哲學教育推廣學會共同發起人,曾任國際新聞編譯、紀錄片版權專員、駐外新聞特派,譯作有《壓迫與自由》、《論特權》、《邊境國》、《法國高中哲學讀本(二)、(三)》,著有《起初,是黑夜》。
郭亮廷
大學兼任講師,藝評人及譯者。
周伶芝
文字工作者、策展與創作顧問、劇場美學講師。
楊依陵
法國國際影音創作暨導演學院(École international de creation audiovisuelle et de réalisation)畢業,譯有《壓迫與自由》。
★專文導讀
葉浩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梁家瑜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候選人
★聯合推薦
周芷萱 女性主義者
鄭麗君 青平台基金會董事長
★各界讚譽
「在這個人人皆能以權利之名來進行各種索求或卸責的喧囂世界中,幾乎沒有什麼東西逃得過商業邏輯之際,閱讀本書似乎比韋伊當年的迫切更加迫切。這是一本叩問靈魂的書,也唯有以靈魂來回應才算是相稱。」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
「作為一個未曾征服過他者、卻不斷被征服的島嶼,臺灣認識諸多其他帝國的榮耀,卻或許對自己的拔根不夠認識。……七十年來島嶼上哪個族群未曾經歷拔根──被拔根、又拔別人的根?一個眾多被拔根的族群所組成的共同體,如何面對下一次的征服?相反地,在數十年來島嶼民主化後的政治紛擾中,誰在緬懷帝國的榮耀,誰又在延續著靈性的墮落? 各方爭鬥的核心,不正出於對重新扎根的不同渴望嗎?」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候選人 梁家瑜
導讀:一本等候讀者以靈魂回應的著作/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
導讀:亡國感?復國感!——西蒙・韋伊的《扎根》/英國薩塞克斯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候選人 梁家瑜
一九四九年法文版編輯說明
英文版序
第一部 靈魂的需求
秩序
自由
服從
責任
平等
階層制度
榮譽
懲罰
言論自由
安全
風險
私有財產
公有財產
真理
第二部 拔根
工人的拔根
農民的拔根
民族的拔根
第三部 扎根
第一部 靈魂的需求
義務的觀念優先於權利的觀念,權利從屬於、也相對於義務。一項權利並不因其自身而有效,而是因其所對應的義務。一項權利的具體實現並不是來自於擁有它的人,而是來自於其他人承認自己對於此人有某種應盡的義務。義務一但獲得承認就是有效的,就算不被任何人承認,一項義務依然完整存在。而一項權利若是不被任何人承認,就幾乎什麼也不是。說人一方面有種種的權利,一方面有種種的責任,這是說不通的。這些字眼表達的只是觀點的差異而已。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是客體和主體的關係。一個人就其自身而言,他有的只是責任,其中包含了某些對他自身的責任。從他的觀點來看,其他人有的只是權利。當其他人承認對他有某些義務,從他們的觀點來看,就換成他有權利了。一個獨自活在宇宙中的人,不會有任何權利,但他還是會有義務。
由於權利的觀念屬於客觀的層面,因此它和存在(existence)與現實(réalité)的觀念密不可分。當義務下降到事物的層次時,權利才會出現,因此在某種程度上,權利總是包含對於事物的狀態與個別情境的考量。權利總是連同某些條件一起出現,只有義務才有可能是無條件的。義務是超越一切條件之上的,因為它超乎此世之上。
一七八九年的人並不認識此一領域的實在性,他們只認識屬於人性的事物。這是為什麼他們會從權利的觀念出發。但同時,他們又想提出一些絕對的原則。這種矛盾令他們陷入一種語言和觀念的混淆,對許多人來說,也是當前政治和社會的混淆。在永恆的、普世的、無條件的領域中,居住著不同的觀念,與人的靈魂最隱秘的部分相連,和受條件所限的事實的領域並不一致。
義務只和人類有關。僅管集體本身毫無義務,但是構成、服務、指揮、或是代表某個集體的所有人類都有義務,無論是在他們生活中與集體相關的部分,還是獨立於集體的部分。共同的義務與所有人相聯,儘管這些義務根據情況,對應於不同的行動。沒有任何人在什麼情況下,能夠逃避義務而無罪,除非在兩種真實的義務互不相容的情況下,人們才會被迫放棄其中之一。
一種社會秩序有多不完美,可由它包含了多少上述的情況來衡量。但即使在這種情況,如果義務不單是在事實上被放棄,而且還被否認,那也是有罪的。義務的對象,在屬人的領域中,永遠是人的存在本身。有些義務以全人類為對象,只因為他是人,無須追加任何條件,也不管是否有任何人承認他是人。
這份義務並不是基於任何實際的情況,也不是基於任何法律原則、任何習俗、任何社會結構、任何權力關係、任何過去的遺產,或任何假設的歷史動向。因為沒有任何實際情況能夠催生一項義務。
這份義務並不是基於任何約定(convention)。因為約定可以隨著立約者的意願而修改,但是在義務底下,任何人改變意願都不能對義務做些微地修改。
這份義務是永恆的。義務呼應的是人類永恆的命運,也唯獨人類個體有永恆的命運,人類集體則沒有。也就是說,人類集體沒有什麼永恆的直接義務。只有作為個體的人類才有永遠該盡的本分。
這份義務是無條件的。如果義務有什麼基礎,這個基礎也不屬於我們的世界。在我們的世界裡,義務無須基礎。相對於其他屬人的事物,【塵世的】義務的獨一無二之處,就是它不屈從任何條件。
這份義務沒有理由(fondement),但卻有普遍良知的同意作為確認。一些流傳至今的古老文獻,向我們表達了這份義務。在所有各不相同的情況下,所有沒有被私利或激情戰勝的人,都承認這份義務。憑藉這份義務,我們才能衡量進步。
對於此一義務的肯認,在我們所謂的基本權利(droits positifs)裡面,表達得含糊而不完善,而不完善的程度又依據情況而有所不同。基本權利與義務相牴觸的程度有多大,其不正當性(illigétimité)的就有多大。
雖然這份永恆的義務呼應了人類永恆的命運,命運卻不是義務的直接目的。人類的永恆命運不可能是任何義務的目的,因為義務並不附屬於外在的行動。每個人都有著永恆的命運這件事實,所帶來的義務只有一項:那就是尊重。只有當尊重以真實而不虛假的方式被確切的表達,此一義務才算得到了履行而達成此一義務的過程,只能是人類在世的需求。
人類的良知在這一點上從來沒有分歧。幾千年前的埃及人認為,一個人的靈魂在死後無法得救,如果他連這句話都說不出口:「我不曾令任何人挨餓。」所有基督徒都知道,有天耶穌本人會對他們說:「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所有人都參與其中而進步的,首先是通往這樣的一種人類社會的狀態,即人們不再挨餓的狀態。無論我們對任何人提出這樣的問題,也沒有人會認為當一個食物充裕的人,發現家門邊有個快要餓死的人時,卻什麼也不給的就這樣跨過去是無罪的。
因此,在還能伸出援手的情況下,不能讓人受挨餓所苦,這是種對人類的永恆義務。這是最理所當然的義務,可以拿來當作範例,來為對所有人應盡的永恆義務列一張清單。為求謹慎起見,這份清單必須依照上述飢餓的例子類推而來。因此,人類應盡的義務清單,必須對應於類似飢餓這樣活生生的、根本的人類需求。在一切需求當中,有些是生理上的,例如飢餓。要列舉這些需求並不難。這些需求關係到保護我們免受暴力的侵害、居住、衣著、溫飽、衛生,以及生病時的醫護。
另外一些需求,關係到的並不是肉體的生命,而是道德的生命。然而,這些需求和前者一樣是世俗的,與領會人類永恆的命運所需的智性並無直接關係。這些需求就像身體需求一樣,是塵世生活的必需品。也就是說,假如它沒有被滿足,人就會慢慢地變成行屍走肉,接近於行將就木的狀態。
比起身體需求,這些需求更難被承認和列舉出來,但所有人都承認這些需求的存在。征服者在被征服的人民身上加諸的一切暴行,像是屠殺、製造傷殘、有組織有預謀的飢荒、奴役或大規模的集中營關押,一般都會受到同樣的非難,儘管自由或祖國並非生理的基本需求。所有人都能意識到,某些暴行雖然傷不了人的身體,卻能傷害人的生命。因為這樣的暴行所剝奪的,是人的靈魂生活所需的食糧。
這些義務,不管是無條件的還是相對的、是永恆的還是變動的、是直接還是間接關乎人類事物的,全都衍生自人類的生活需求,無一例外。僅管看起來不那麼直接關係到特定個人的義務,其實之於人類它們都扮演著類似食物的角色。我們必須尊敬麥田,並不是因為麥田本身,而是因為麥田供給人類糧食。
依此類推,我們必須尊重集體(collectivité),無論是什麼樣的集體—祖國、家庭、或是別的—不是尊敬這些集體本身,而是尊重它們為某些人提供了精神的食糧。這份義務實際上會依據不同的情況,而要求不同的態度和行動。但就其本身而言,義務對所有人來說絕對是一致的。
特別是,對於在某個特定集體之內與之外的人,他們的義務是絕對一致的。出於許多原因,人類對於集體的敬意,可以提升到很高的程度。首先,每個集體都是獨一無二的,即便被摧毀,也無法被取代。一袋麥子總是可以被另一袋麥子替代,但是一個集體供給成員的精神糧食,全天下找不到等價之物。
再者,集體因其在時間上的延續性,使它的影響及於未來。集體不只能滋養世上的生靈,也能滋養尚未出生、在今後的世紀降臨世間的人。
最後,正是出於這種時間上的延續性,集體扎根(réenracinement)於過去。集體具有一種獨特的儲藏功能,可以保存死者所聚集的精神寶藏,它也具有一種獨特的傳遞功能,可以作為死者向生者說話的媒介。此世最珍貴的寶藏,莫過於和人類永恆的命運直接相連,那是對此一命運徹底領悟的前人所世代相傳的光芒。
基於以上原因,當集體陷入危機,對集體的義務也可能導向全然的犧牲。不過,也不能就此推論說,集體高於個人。正如同救助某人脫離危難的義務可能導向個人徹底的犧牲,但這並不表示那名被救助者在任何方面更為優越。
一個農民為了耕田,在某些情況下願意承受疲勞、疾病,甚至死亡。但他內心始終明白,這麼做無非是為了麵包。
同樣的,就算是在犧牲到底的時刻,人對其集體的責任,也僅止於他對糧食所感受到的敬意。但角色顛倒是時有所聞的。某些集體無法作為靈魂的糧食,反倒去吞食靈魂。這種情形代表的是社會病了,而首要的義務就是要試著治療它;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必須採用外科手術的方法。
在這點上也是一樣,無論對集體內部或外部的人來說,義務都是一致的。有時候,集體無法供給它的成員足夠的精神食糧。這種情況下,就必須改善該集體。最後,有一些死去的集體,儘管沒有吞食靈魂,卻也無法餵養靈魂。假如確定這些集體真的已死,而不只是暫時失去知覺,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銷毀這些集體。
首先要做的研究是需求的研究,這些需求之於靈魂的生命,一如營養、睡眠和保暖這些需求之於身體的生存。我們必須試著列舉並定義這些需求。千萬不要把這些需求跟欲望、性致、幻想、癖好混為一談。同時必須區分本質與衍生物(accidentel)的差異。人需要的不是米或馬鈴薯,而是營養;不是木柴或煤炭,而是取暖。對於靈魂的需求也一樣,必須辨別彼此不同卻價值相等的滿足感,對應的是同樣的需求。還必須分別靈魂的食糧與毒藥,畢竟毒藥偶爾會給人足以充當食糧的幻覺。
缺乏這樣的研究,會使得執政者雖然立意良善,卻行事草率。
一本等候讀者以靈魂回應的著作
1943年8月24日,英國南方肯特郡某個小鎮上有一女子心臟停止跳動,享年三十四,而根據驗屍報告,其死因為:在心智失常之下以拒絕進食的方式自殺。逝者是法國思想家西蒙・韋伊(Simone Weil),生前充滿傳奇,死因也從此成謎。九個月前她才為了加入法國抵抗運動而來到倫敦的「自由法國」(Free French)總部,四個月前確診罹患肺結核,卻不聽從醫囑正常飲食,反而執意與英吉利海峽對岸的祖國同胞共苦,不但每天食量不超過維琪法國政府所配給的一日額度,還日以夜繼地振筆疾書。
《扎根》一書是從韋伊的最後手稿編輯而成,於1949年正式出版。讀者可從文字當中感受到一種迫切感,且與「飢餓」有關,但那不是針對生理需求的回應,而是來自靈魂的根本需求。正如本書開宗明義地說道,人的身體與靈魂都有基本需求,必須獲得滿足,道理簡單如飢渴就必須飲食。但讓韋伊感到真正迫切的是,人們似乎總是忘了回應靈魂的根本需求,甚至以為那必須以生理需求的滿足作為前提,因此把後者當作首要之務。
本書基本上是一份關於「靈魂的需求」清單,以此為標題的第一部包括:秩序與自由、服從與責任、平等與等級、榮譽與懲罰、安全與風險、私有財產與公有財產、言論自由與真理。筆者在順序上做了微調並分為六組,因為每一組當中的兩種需求對許多人來說經常是彼此對立,但看在韋伊眼裡卻是互補,或說如果在適當的平衡之下能相輔相成。
相對於頗為抽象的第一部,分別以「拔根」和「扎根」為標題的第二部和第三部則扣緊法國的歷史脈絡,並以「如何為一個民族注入靈性的激勵?」作為思考的主軸。事實上,《扎根》也是韋伊欲提交給法國流亡政府的一份報告,包括了對於法國何以願意與敵人合作、最後甚至接受納粹控制的診斷,以及戰後法國應當如何重建的處方。
簡而言之,人們視為進步的現代文明,對韋伊來說其實是一個「失根」的病態世界。工人失業、農民失去土地,人與人彼此疏離甚至和自然環境、歷史傳統全都失去了連結,最後導致多數人精神上失去依據、道德上萎靡不振,甚至讓人把某些政客當作救世主來崇拜,到最後卻引發戰禍、生靈塗炭。於是,重新扎根成了一種時代之必要。不過,她也說道:
扎根或許是人類靈魂最重要亦最為人所忽視的需求。這是最難以定義的事物之一。當個人透過真實、活躍且自然地參與群體的存在,便有其根,這一群體生動地保存著某些過去的寶藏和未來的預感。
韋伊在本書後半提出了相當多的具體措施來讓法國重新扎根,包括了社會、政治、教育各方面的改革,琳瑯滿目,但目的不外是為了去除她認為的底下四個主要障礙:我們對於偉大的錯誤概念;正義感的衰落;我們對金錢的偶像崇拜;宗教啟示在我們身上的匱乏。
此處的「我們」指的當然是韋伊和祖國人的總稱。這不但反映了她的自身份認同,由此也可見《扎根》一書的撰寫本身就是她在個人層次的重新扎根。但本書的真正關切對象是人類整體,不是法國人;此外,人們最該去扎根的地方也不是國族或特定歷史傳統,而是上帝安排的宇宙秩序本身。
進一步解釋,首先,韋伊曾在幼年時因為看見沒襪子可穿的士兵而跟著拒穿襪子,甚至在得知他們吃不飽、穿不暖而拒絕有糖份的食物。學生時代,她積極參與政治運動,不但認同馬克思主義也相信工人革命,甚至有「赤色童貞女」(Vierge Rouge)之稱。巴黎高師畢業之後開始在高中教哲學的期間,亦曾熱切地接待過托洛斯基(1933年),但隨後卻認定社會主義的倡議者似乎過於離地,根本不懂得工人的真正生活與感受,因此親自進入工廠去體驗工人生活長達一整年(1934~1935)。雖然最後是以身心俱疲收場,但隔年隔年又跑去西班牙參加反法西斯抗爭。據此,我們可以說,韋伊其實是一個行動派,真正想要與之同苦的對象則一直是受苦受難的人,不分國籍或地域。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韋伊明顯隨親身體驗而改變的思想。一方面,工廠經驗讓她更加意識到了精神食糧對於付出勞力的工人之重要性,因此親自去開課教導工人閱讀古希臘文學,也讓她對「苦難」(affliction)有了更深的體會,理解到人們唯有在當中才能體會到十字架上的耶穌,才能放棄各種我執的想法並開始讓上帝親自帶領——換言之,磨難正是通往領會另一個更真實的世界,也就是真理或上帝本身之路。
另一方面,西班牙經驗也讓她意識到了軍事行動並非解決社會問題的良藥,尤其是在她的軍團處死一位神父與一位十五歲少年之後,良心的拷問最後將她跪下來向上帝禱告並領受了基督降臨的密契經驗。姑且不論她與基督的對話細節,這經驗讓她確信了柏拉圖式世界觀,也就是在我們的日常現實世界之外,有一個更加真實的領域,人類知覺感觀觸及不到。以她在本書的話說,那是一個「永恆的、普遍的、無條件的領域,有別於受條件所限的現實領域,那裡存在著不同的觀念,與人的靈魂最隱秘的部分相連」。
上述兩個從經驗當中萃取出來的想法,對韋伊來說就是宗教啟示。兩者的共同指向是:人的內心深處有上帝存放的一顆「純粹美善」之種子,人世間的苦難無法將它摧毀,反而可以開啟通往那永恆的彼岸之路,然而唯有病態、違反天性的人才想要苦難,所以不該等待或主動想去追求,只能在降臨那一刻不以任何的謊言或遁詞來自欺與逃避——換言之,當人們不受制於世俗價值觀把連結兩個世界的靈魂封閉起來的時候,就可能意外地領受到那裡傳來的訊息,理解到人類的永恆命運以及與各種關於靈魂所需的事物。
讀者想必已經察覺到了作者經常被稱為神秘主義者、先知或聖人的理由。撇開神秘的部分,至少這意味著任何讀者若在此刻就把通往那一個永恆世界(或說柏拉圖的「理型世界」)的門關上,那將無從進入韋伊的思想世界,更何況對她來說拒絕宗教啟示本身是一個重新扎根的障礙。
無論如何,讓我們先關上一扇誤解韋伊之門。《扎根》的副標題是「人類義務宣言緒論」,而「義務」(devoir/duty)根據作者的界定就是源自那一個「超乎塵世之上」的真實領域並呼應著「人類的永恆命運」。事實上,本書也是為了挑戰法國天主教哲學家馬里旦(Jacque Maritain)在1942年出版的《人權與自然法》而寫。馬里旦是當代最重要的自然法學者之一,對法國流亡政府相關人士有重大影響力,二戰之後更擔任了法國駐梵蒂岡大使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法國代表,不僅讓教宗保祿六世稱為「導師」與「聖人」,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草擬《世界人權宣言》期間也多次主持會議並做出發言,對與會人士有決定性的影響。
韋伊和馬里旦的主要爭議圍繞在「權利」(droit/right)的根本屬性,及其與義務的關係,而究其根源則在於人的神聖性之上。首先,韋伊從人類身上具有一個超越此世的永恆命運之事實,推出一項人人當盡的義務:那就是尊重。然而她強調「此一義務的中介,只能是人類在世的需求」。借用柏拉圖的語言來說或許比較好懂,正如椅子的理型雖然絕對完美,但卻只能在我們的時空當中才能成為實在,根植於永恆世界的「尊重」就是一個理型,而實現它的方式就是在人世間採取具體的作為來表達對人的尊重,尤其是以能滿足人類根本需求的實際作法與行動,才能履行此ㄧ義務。也因此韋伊才說,尊重只能以「間接」的方式才能實踐。
然而,權利卻不是如此。根據韋伊的理解,權利是一種源自人與人彼此約定而產生的人為觀念,不但可隨立約者的意願而改變,在性質上更是屬於一種交易。換言之,權利乃有條件的要求,且不穩固,一但人們不願意遵守約定了,就失去了規範力量。甚至,韋伊進一步說,當人們援引權利說時,都是為了向人爭取或索求,而非意圖給予或付出;此外,正如擁有言論自由的人不一定會拿這權利來說真話,且投票權也曾經讓希特勒取得政權,權利的行使不能保證通往好的後果,然而義務本身即是一種善,因此履行義務從不會在道德上或政治上出錯。猶記上面提及扎根的障礙包括了對金錢的偶像崇拜以及正義感的衰弱,想單憑人權來重建法國,對韋伊來說等同進一步強化藏在權利論述背後那將人連根拔起的商業邏輯和自利傾向,無異於向鬼拿藥單。
不意外,韋伊認定世界從法國大革命開始就走錯了方向,馬里旦卻想把這一條路走到底。但馬里旦在韋伊眼裡還犯了另外兩個錯誤。第一是他把人權奠基在「人的位格」(personne/personality)之上。對韋伊來說,那等同將人的神聖性理解為與「神」無關的人格特質之上。真正讓人神聖的,不在於人的本身,不管那包不包括死後仍在的靈魂或人人身上背負的「上帝形象」,而是人心深處那一顆純粹美善的種子,它源自於上帝且連結了塵世與永恆,也引導人心走向那不屬於人世間一切(impersonnelle/impersonal),亦即嚮往神聖領域和上帝。
馬里旦的第二個錯則在於他主張權利優先於義務,且作為人類創造者的上帝,對人類有主權但沒道德義務。韋伊既反對不帶義務的權利說,也不認為這些概念可套用在上帝身上,更不認同馬里旦把上帝當羅馬皇帝來看待的理解。這說法當然也延續了上一個錯誤,把上帝將入人格當中(不管那是「天父」還是「萬王之王」),但上帝的神聖之處在於祂的神格,就是真美善的本身。更重要的是,那徹底弄錯了權利與義務的順序,不論是因果關係上或道德上。
對韋伊來說,馬里旦的錯誤更加凸顯了真理的重要性,也印證了言論自由不一定讓人通往真理,以及一位作者的社會責任。鑑於這一切都是先後順序、輕重緩急的問題,韋伊想強調的等級皆序也因此更有道理,畢竟,正確的秩序也就是真理。這正是《扎根》一書的主旨。不願意正視那一個永恆領域或該領域和人類生活世界應有的關係與次序,代價將是陷入一個分不清楚權利與義務的思想混亂狀態,也會讓人淪為只看重肉身,讓靈魂淪為一種關於人類性格或精神的修辭。
雖然韋伊未能活到親眼見識《世界人權宣言》定稿及其後續發展,但她堅持後天下之樂而樂所寫下的這本「人類義務宣言」,可謂是先天下之憂而憂之作。韋伊的確是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的高中同學,也和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羅莎・盧森堡(Rosa Luxemburg)一樣是猶太女思想家,且和刺殺希特勒失敗的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或已受封為聖人的艾蒂特・史坦茵(Edith Stein)都是獨樹一幟的基督徒哲學家,但她更是《扎根》一書的作者。在這個人人皆能以權利之名來進行各種索求或卸責的喧囂世界中,幾乎沒有什麼東西逃得過商業邏輯之際,閱讀本書似乎比韋伊當年的迫切更加迫切。
這是一本叩問靈魂的書,也唯有以靈魂來回應才算是相稱。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
西蒙.韋伊(Simone Weil)/編著:卡繆(Albert Camus)
葛凱(Karl Gerth)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白話文運動
周偉航(人渣文本)
史景遷(Jonathan D. Sp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