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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 還是 無罪?
她真的殺了父母嗎?
是完美謀殺?還是莫名指控?
是背負惡名的嫌疑犯?還是活出自我的大齡女?
與開膛手傑克齊名的驚世血案 故事多次改編為電影、影集、舞台劇
犯罪史上最受矚目的女性────麗茲.波頓────橫跨兩世紀的未解謎團
美國最高法院書記官、國際刑事法庭顧問耗時30年追蹤調查
首度收錄70餘幅照片 歷史信件剪報 至今尚未公開檔案
爬梳美國鍍金時代的社會焦慮 重現世紀歷史懸案的真實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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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幾年前,我曾受邀重新檢視麗茲波頓歷史懸案,但因缺乏犯罪現場照片及物證,故而無法作刑事科學鑑定;而本書作者卡菈.羅柏森花了近30年時間詳細研究、整理資料檔案,最終撰成本書,實在令人佩服。雖然也因為缺乏現場血跡紀錄、兇殺武器、血衣物證,故而無法證明麗茲波頓有罪或無罪,但她以犯罪學觀點佐以推理小說手法,從這樁懸案審判去描述美國十九世紀末的刑事訴訟制度,將所有檢辯雙方的攻防策略、文件檔案公平地呈現在讀者面前,由讀者來決定事實;不但是一部文學及法律的結合,也是敘事與邏輯的編織,是一本很值得讀的書。
──李昌鈺,國際知名刑偵專家,美國康州前警政廳長
1892年發生的麗茲波頓謀殺案堪稱是美國史上最古老離奇的完美犯罪案件,作者羅柏森以法律學者的專業,加上觀察入微的敏銳眼光,配合優雅明快的文筆,完整重現了這則懸疑罪案的大審判。本案缺乏直接證據,所有對麗茲的指控又自相矛盾,一堆謎團也晦暗未明,雖歷經一個世紀,但懸案至今未破。這起案件具備了所有值得細讀的元素。女兒麗茲到底是不是兇手?且讓我們隨著作者的腳步,一起來探究解析吧。
──謝松善,前臺北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除了鉅細靡遺深入這起懸案的脈絡,我尤其喜歡內附的照片與信件,讓整本書更具『重量』。
──崑崙,殺人系小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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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特色
◎ 作者為牛津及史丹佛大學雙博士,美國最高法院書記官,海牙國際刑事法庭顧問,資歷豐富。
◎ 耗時30年研究集結,最嚴謹真實的世紀懸案大審判完整記錄。
◎ 首度收錄70餘幅珍貴案發照片及歷史檔案文件。
◎ 爬梳階級、族群及性別脈絡,對19世紀末美國社會的一次「深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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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鑑識.犯罪.女性────四種角度.專文推薦
江鎬佑│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
李承龍│卡達警官學院特聘鑑識專家,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周愫嫻│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蔡宜文│專欄作家
●世紀解謎.完美讚譽
冬 陽│推理評論人,臺灣推理作家協會理事長
李昌鈺│國際知名刑偵專家,美國康州前警政廳長
李茂生│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崑 崙│殺人系小說家
謝松善│前臺北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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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茲波頓拿斧頭
砍了媽媽四十下
發現自己鑄大錯
再砍爸爸四十一
──知名童謠
1892年8月4日上午11點,美國麻塞諸塞州弗爾里維市第二街的波登家傳來一聲驚呼。鄰居好奇探問,只見波登家二小姐麗茲叫喊著:「喔,請過來一趟,有人殺了我父母。」這聲驚呼開啟了日後轟動全美、舉世矚目的世紀謀殺案:記者蜂擁而至,民眾擠爆法庭,只求一睹嫌犯面容,堪稱奇觀。目擊者麗茲嫌疑最重,但在歷經十個月的審判後,卻獲判無罪釋放。
這起驚悚的弒親謀殺堪稱完美犯罪。案件缺乏直接證據,所有對麗茲的指控都自相矛盾,不予成立。麗茲獲釋已超過一世紀,但懸案至今未破,圍繞在她身邊的謎團也晦暗未明。無論貧人或富人、支持婦女參政者或社會保守主義者、法律學者或門外漢,每個人都對她是否真是兇手有一番見解。她究竟是冷血的殺人犯,還是遭受不實指控的淑女?兇手到底是不是她?
此一懸案引起的研究風潮已超過百年,事件更衍生出相關歌謠、文學作品、好萊塢電影、舞台劇及影集,經由各種不同的形式被一再重現。這起謀殺事件在美國驚悚恐怖案件中已成為傳奇,但相關討論卻忽視它本身的歷史脈絡。
卡菈.羅柏森以法學者堅持不懈的研究、偵探觀察入微的眼光、加上小說家優雅明快的文筆,根據本案的法庭文件、當時的媒體報導、未經出版的地方紀錄、以及近年才被發現的麗茲本人信件,完整重現了這則離奇的罪案大審判。
麗茲為何燒掉她的洋裝?看到雙親頭骨居然當庭昏厥?消失的凶器斧頭手柄又到哪去了?諸多高潮迭起的情節及元素,就像一部迷人的推理小說,作者帶我們回到現場,重新呈上證據,讀者則扮演法官及陪審團的角色。
此外,透過描述這位遭控犯案的女子,我們也得以窺見19世紀末美國鍍金年代耀眼的外表下,蠢蠢欲動的階級紛爭、種族歧見及性別張力。當時的美國究竟「相不相信」一位受過良好教養的上流社會女子,會犯下弒親這等滔天罪案?這樣的「信念」,又如何影響了法庭內外的辯論?在眾聲喧譁的攻防戰中,這位「被觀看」的女性,有無替自己發聲的機會?比起犯罪本身,潛藏的這種時代偏見氛圍及社會角色箝制,或許更令人毛骨悚然。
麗茲到底是不是兇手?這次,由你來裁決。
卡菈.羅柏森(Cara Robertson)
卡菈.羅柏森(Cara Robertson)
自1990年在哈佛大學攻讀學士時,便開始研究波頓一案,並於1997年在《耶魯法律及人文期刊》上發表第一篇相關論文。她擁有牛津大學英文博士學位及史丹佛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曾經在美國最高法院擔任書記官,於荷蘭海牙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擔任法律顧問,也是史丹佛法學院客座學者。她為多本刊物撰寫文章。《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是她的第一本書。
徐立妍
徐立妍
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譯作有《一九八四》、《華氏451度》、《人性中的良善天使》以及《繞頸之物》等書,持續翻譯中。
● 刑法.鑑識.犯罪.女性────四種角度.專文推薦
江鎬佑│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
李承龍│卡達警官學院特聘鑑識專家,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周愫嫻│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蔡宜文│專欄作家
●世紀解謎.完美讚譽
冬 陽│推理評論人,臺灣推理作家協會理事長
李昌鈺│國際知名刑偵專家,美國康州前警政廳長
李茂生│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崑 崙│殺人系小說家
謝松善│前臺北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 各界好評
20幾年前,我曾受邀重新檢視麗茲波頓歷史懸案,但因缺乏犯罪現場照片及物證,故而無法作刑事科學鑑定;而本書作者卡菈.羅柏森花了近30年時間詳細研究、整理資料檔案,最終撰成本書,實在令人佩服。雖然也因為缺乏現場血跡紀錄、兇殺武器、血衣物證,故而無法證明麗茲波頓有罪或無罪,但她以犯罪學觀點佐以推理小說手法,從這樁懸案審判去描述美國十九世紀末的刑事訴訟制度,將所有檢辯雙方的攻防策略、文件檔案公平地呈現在讀者面前,由讀者來決定事實;不但是一部文學及法律的結合,也是敘事與邏輯的編織,是一本很值得讀的書。
——李昌鈺,國際知名刑偵專家、美國康州前警政廳長
1892年發生的麗茲波頓謀殺案堪稱是美國史上最古老離奇的完美犯罪案件,作者羅柏森以法律學者的專業,加上觀察入微的敏銳眼光,配合優雅明快的文筆,完整重現了這則懸疑罪案的大審判。本案缺乏直接證據,所有對麗茲的指控又自相矛盾,一堆謎團也晦暗未明,雖歷經一個世紀,但懸案至今未破。這起案件具備了所有值得細讀的元素。女兒麗茲到底是不是兇手?且讓我們隨著作者的腳步,一起來探究解析吧。
——謝松善,前臺北市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
除了鉅細靡遺深入這起懸案的脈絡,我尤其喜歡內附的照片與信件,讓整本書更具『重量』。
──崑崙,殺人系小說家
節奏明快、忍不住一口氣讀完的好書。
——《書單》(Booklist)特別推薦評論
羅柏森不負眾望,寫出了一位法律專家才能寫出的完整故事……喜歡犯罪小說的讀者會愛死它。
——科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
令人入迷……(羅柏森)重啟這件案子,上呈證據,一切都像是從阿嘉莎.克莉斯蒂小說中摘取出來的迷人細節(包括麗茲燒掉洋裝之謎,還有神奇消失的斧頭手柄)。讀者得同時扮演法官及陪審團的角色。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立基於20餘年的深厚調查及新近出土證據,這是迄今為止對美國最惡名昭彰、最久遠的一件謀殺案之完整記載……一本傑出、令人不忍放下的真實罪案敘事。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特別推薦評論
卡菈.羅柏森說故事的能力高超,也具備令人信服的學術經歷,足以完成看似不可能的任務,為這起堪稱美國史上最古老的真實犯罪事件注入新生命──也就是發生在鍍金時代的麗茲波頓案。她帶領讀者完整認識了麻州弗爾里維,並一一介紹牽涉其中的各個人物,正是這些人讓這起審判如此受矚目。羅柏森寫出了難得一見的佳作:論點清晰的精彩好書。
——米珊(Jon Meacham),企鵝藍燈書屋前執行副總,普立茲獎得主、《美國雄獅》(American Lion)作者
《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是一本氛圍緊繃、作風低調的傑作:難得見到這般讓人頸後寒毛直豎的歷史著作。卡菈.羅柏森以學者堅持不懈的研究、偵探觀察入微的眼光、再加上小說家優雅的文筆,爬梳這件(十九)世紀大審。羅柏森一方面描述波頓謀殺案及遭控犯案的年輕女子,一方面也揭開了鍍金年代耀眼的外表下蠢蠢欲動的階級紛爭、種族歧見及性別張力。
——珍恩.卡緬斯基(Jane Kamensky),《彩繪革命》(A Revolution in Color)作者、哈佛大學美國史教授
這份精彩而可靠的完整紀錄描述了惡名昭彰的麗茲波頓大審,該女子被控殘殺了父親與繼母。文筆優美而細節詳實,《麗茲波頓的謀殺審判》不只清楚呈現審判過程本身,也讓讀者進一步理解審判的時代背景,某個程度上可說是認識了十九世紀末的美國精髓。
──勞倫斯.M.弗里德曼(Lawrence M. Friedman),史丹佛大學法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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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探詢「真實」的時光機報導文學 江鎬佑
不同時空下的審判鑑識對照 李承龍
一場百年未歇的持續審判 周愫嫻
「名門淑女」的法庭攻防戰 蔡宜文
插圖列表
相關人物
第一部 謀殺
第一章:總有人會做些什麼
第二章:驚人的罪案
第三章:推論夠多了
第四章:最受注目的女人
第二部 審判
第五章:帷幕升起
第六章:炮火隆隆
第七章:重大勝利
第八章:意圖、預謀、準備
第九章:既短而忙碌,且非常重要
第十章:大審判的結語
第三部 裁決
第十一章:老地方
第十二章:揮之不去的謎
尾聲:辯護律師檔案
謝詞
註解
參考書目
第二章 驚人的罪案
一八九二年八月四日上午,愛德蕾.邱吉爾從自家廚房窗戶看出去,看見隔壁鄰居麗茲.波頓站在家裡,前方只掩著一道紗門。父親是前任市長的邱吉爾,如今只是個包租婆,不過她仍密切觀察著鄰居的一舉一動。擔心之餘,她打開窗戶叫喊:「怎麼了?」
麗茲.波頓回答:「喔,邱吉爾太太,請過來一趟,有人殺了我父親。」
可怕的屠殺
這天不管發生什麼罪案都很麻煩,因為大部分警力都去了羅德島普洛維敦士(Providence, Rhode Island)附近的洛基角(Rocky Point),享受一年一度的野餐活動。不過法警隊隊長魯弗斯.希里亞德留下來值班。他是一位身材高大的英俊男人,散發著一種領袖威嚴,是最適合處理這次危機的人。然而,當他接到電話通知說「波頓家出事了」,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要面對的事有多特別。弗爾里維幾乎沒發生過什麼嚴重的暴力犯罪,他以為最多就是一些小騷動。他從自己所剩不多的警員當中挑了一個派去波頓家,巡警喬治.艾倫有一半路程是用跑的,不到四分鐘就抵達現場,而他所發現的景象既恐怖又詭異:安德魯.波頓,就如當地報紙後來所報導的,「被劈成碎片」。但儘管發生了這樣的殺戮事件,屋子裡卻沒有打鬥的跡象,視線所及也看不到兇器。這座房子位處忙碌的交通要道,小鎮中央地區就能聽見這裡的動靜,卻沒有人看見或聽見什麼不尋常的事情,就連屋子裡還活著的人都沒有。艾倫叫住一位好奇的路人幫忙守在現場,一位叫做查爾斯.索耶的裝飾油漆工,然後自己跑回警局找幫手。索耶站了整整七小時的哨,不時還得擔心兇手可能回到犯罪現場,後悔起自己為何要湊熱鬧。
在等待警方抵達時,愛德蕾.邱吉爾成了第一個開口問麗茲.波頓問題的人:「事發當時妳人在哪?」麗茲回答她正在穀倉裡找鐵塊,想做個魚墜(掛在釣魚線上的重物),她聽見了奇怪的聲音才回到屋裡一探究竟。然後邱吉爾太太問波頓太太在哪,麗茲說艾碧接到一位生病朋友的紙條就出門了。
麗茲.波頓想到應該找來的兩個人:家庭醫師希柏瑞.伯溫醫師,以及密友愛麗絲.羅素,此時也抵達了。伯溫醫師在檢查安德魯.波頓時,愛麗絲.羅素跟著麗茲及愛德蕾.邱吉爾待在廚房。愛麗絲身材高瘦,年輕時是眾所公認的大美人,如今年過四十仍未婚,精明得很。跟說個不停的邱吉爾太太不同,羅素小姐馬上就開始幫麗茲搧風。從客廳走進廚房的伯溫醫師看來相當震驚,打算去發個電報給愛瑪.波頓,她人正在約四十八公里外的費爾黑文拜訪友人。麗茲請他不要將可怕的事實全數透露,以免驚擾到愛瑪留宿那家的女主人。
布麗姬.蘇利文並未像其他人那樣忘了不在家的艾碧.波頓。隨著心中不安逐漸加深,她建議問問艾碧的繼妹兼最親密的朋友懷黑德太太,看她去了哪裡。這時麗茲才主動說,她想艾碧已經回來了,還去了樓上。如果在場的女性還能再更吃驚的話,這消息可是相當驚人:麗茲原本說艾碧出門了,也沒提到她已經回來的事。得去找她,邱吉爾太太答應陪著不太情願的布麗姬上樓。才走到樓梯的一半,高度足以「讓(她的)視線清楚看見二樓地板以上的地方」,邱吉爾太太就已經能看見客房裡艾碧.波頓的屍體。她急忙下樓去轉達這可怕的發現,愛麗絲.羅素問:「她也死了嗎?」邱吉爾太太回答:「對。」麗茲說:「喔,我得自己去墓園了。」
伯溫醫師回來後檢視了另一位波頓家人的遺體,他首先以為艾碧是嚇死的。艾碧.波頓勉強算是五呎高(約一百五十二公分),體重超過兩百磅(約九十公斤),伯溫醫師一開始並未嘗試移動她。她的屍體面朝下,身旁的血已經凝固,不像浸濕安德魯.波頓衣服的血那樣仍是流動的液體,因此也就不太需要討論死亡順序了:這表示艾碧應該是在她丈夫死前一段時間就遭殺害。一直要到麥可.穆拉利及派崔克.杜賀提兩位警官到場後,他們才將屍身翻過來,發現她身上傷口的嚴重程度,並准許伯溫醫師確認她的真正死因。後來伯溫醫師談到這兩樁謀殺案時表示:「雖然我身為醫師,早就習慣不少可怕的景象,但這案子仍讓我想吐。」
當伯溫醫師完成對艾碧.波頓的初步檢驗時,「發生謀殺案的叫嚷聲就像颱風過境一樣掃過弗爾里維市區」。事實上,這件謀殺案的兇殘程度甚至讓某家報紙猜測開膛手傑克到美國來了。警方派出大隊人馬,而大隊人馬又吸引更多駐足觀望的路人及關心的民眾。波頓家前面聚集了好幾百人,到了隔天早上甚至超過一千五百名旁觀者。
弗爾里維的所有居民都看著、等著警方在助理法警約翰.弗里特這位「固執警察」的帶領下,建立起謀殺案當天早上的時間軸。明顯因食物中毒而持續受苦的艾碧和安德魯.波頓,在大約七點時吃了早餐,同桌的還有客人約翰.莫爾斯,安德魯亡妻的兄弟。早餐的內容有冷羊肉、羊肉湯、玉米粉鬆餅、咖啡和茶。莫爾斯在八點四十五分出門,拜訪住在魏波謝街(Weybosset Street)的親戚。八點五十分,麗茲.波頓獨自用了簡便的早餐,只吃餅乾和咖啡。姐姐愛瑪已外出兩個星期,到費爾黑文去拜訪朋友,出門前安德魯.波頓堅持要她確認有哪裡可以用電報聯絡到她,因此一家報紙就問了:「他是否早有預感?」九點十五分,安德魯.波頓到鎮上處理生意,艾碧則要布麗姬去清洗外窗。到了九點三十分,艾碧上樓到客房整理床鋪,被人砍了十九刀倒下,劈砍的力道擊碎了她的頭骨,剝掉了她背上一大塊皮。
十點四十五分,安德魯.波頓回到家,卻站在家門口轉弄著門鎖,不曉得其實門從裡面反鎖了。就在布麗姬努力想打開門鎖時,她說了句情緒性的話惹得麗茲.波頓笑了;看起來她正從樓梯走下來,而樓梯正對著樓上客房打開的門,裡面就躺著她繼母的屍體。安德魯進到玄關,拿走了起居室壁爐架上的臥房鑰匙,鑰匙白天都是放在這,之後就從後面樓梯走上臥房。等他下樓,麗茲跟父親問好並詢問信件的事,安德魯則問起艾碧,麗茲說她接到一張紙條後就出去了。安德魯脫下外套,並坐在沙發上小睡片刻,無論布麗姬或麗茲都沒有對他在週四近中午時分打盹這件事特別說什麼,無法得知這是不是他的日常習慣。不過,就在十點四十五分至十一點四十五分之間的某個時點,這次小睡成了他最後的睡眠:兇手朝他攻擊了十次然後離開。
時間軸很清楚,卻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兇手是如何在犯案時不引起麗茲.波頓或布麗姬.蘇利文的注意?如果凶手不是家裡的人,那麼就得在兩次犯案超過一個半小時的間隔內躲開這兩個女人。艾碧遭殺害的樓上客房衣櫃旁有一堆衣服,或許可以當成藏身處,不過房門仍是打開的,看起來更像是要宣告犯案而非隱藏。地窖的門和前門整個上午都是鎖上的,而布麗姬.蘇利文在忙於家務時通常也都能清楚看見房子側邊的紗門。再者,安德魯遇害時正在小睡,對兇手來說確實是容易下手的目標,但艾碧被攻擊時是在樓上客房整理床鋪,卻沒有人聽到任何聲響。《弗爾里維每日先鋒報》就指出,九十幾公斤的艾碧倒下時,房子裡一定有不小的震動。
警方在尋找線索時也很仔細地審視被害者,不明白這對平凡的老夫婦,怎會招來如此殺意濃烈的仇恨。他們將要發現的真相,恐怕比這件謀殺案本身更令人不安。
每個人都成了偵探
這個時代的美國人對犯罪階級的認識是來自歐洲的犯罪學模式,尤其是切薩雷.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的理論,他是義大利犯罪學的重要領頭人物。以往認為犯罪就是犯人抵擋不了誘惑,龍布羅梭則挑戰了這個觀點,認為有不同的模式:他相信罪犯是天生的,而非後天養成。他將罪犯定位成一種原始的退化,一種生來就要作惡的粗野物種。他引用了當時「其他種族」的人類學研究,相信罪犯身體的生理結構會表現出其罪惡的本質,例如不對稱的面相,乃至其他身體上的瑕疵。在所有案例中,天生罪犯的身體特徵都會被視為演化程度較低、更接近猿類。《美國心理學期刊》上刊登了一系列犯罪學文獻的評論,其中美國特殊教育學家亞瑟.麥克唐諾博士(Dr. Arthur MacDonald)總結出最新的想法:「真正的罪犯具有某種不完整的野獸特質,就像一個仍保有獸性的人類。」
美國人在自己的犯罪階級裡發現了獨立證據,能夠證實龍布羅梭的理論。例如美國社會學家理查.達格戴爾(Richard L. Dugdale)在自己的知名著作中描述了「朱克」家族(the Jukes)這一系列血親,分別因各種罪名被關押在紐約的一座監獄,書中結論認為優生學的目的就是要讓這類退化物種不再產生後代,是最佳的解決方法,而外在的大環境只是觸發了他們體內潛藏的野蠻罪犯本質。相較之下,具有改革思想的美國慈善家查爾斯.洛林.布雷斯(Charles Loring Brace)就不這麼想,他在著作《紐約的危險階級及二十年工作回憶錄》中的文字描述十分符合演化論,提出了遺傳性退化的理論。儘管他惋惜地認為危險階級喜歡喝酒、性放蕩和懶惰的習性可能會遺傳給下一代,不過仍希望能以更具道德感、更幸福的階級為樣板來塑造他們。對許多人而言,「危險階級」顯然大部分都來自海外。美國重要的婦女參政運動及禁酒倡議者瑪麗.艾許頓.萊斯.利弗摩爾在一次相當受歡迎的演講中便力陳:「移民大舉入侵,數量壓過了在南歐橫行的哥德人(the Goths)及汪達爾人(the Vandals),讓我們的岸邊出現了一大群不受歡迎的異邦人……他們不像早先時候我們期待的移民,能幫助共和國維持目前的榮景,反而阻礙了國家發展。他們是被放逐的罪犯、乞丐、瘋子、傻子、飽受討厭的傳染病所苦的人們、無能之人、文盲、有缺陷之人,以及雇傭勞工;他們被走私過來這裡,領著微薄的薪酬工作,擠掉了我們本地男女勞工的工作機會。我們的監獄、感化院、看守所、濟貧院及收容瘋子的精神病院,都擠滿了這些異邦人。」
以法警魯弗斯.希里亞德為首,弗爾里維警察局馬上就拘捕了幾個可能的嫌疑人開始調查。基於當時對犯罪的普遍態度,弗爾里維警方以為會找到一個帶著外國口音的無良外人;那一年就跟前幾年一樣,有超過三分之二的被捕人犯都是出生在國外(市法警報告相當熱心列出了所有被捕人犯的國籍)。謠言指出,在波頓手下工作的「某個瑞典人或葡萄牙人」在兇案當天早上來波頓家要錢,麗茲自己則認定是瑞典人亞弗烈.強森(Alfred Johnson)。警方排除了在波頓的斯旺西農場工作的強森及葡萄牙人勞工,其他幾個移民嫌犯也不太可能。皮雷格.布萊曼(Peleg Brightman)供稱他看見喬瑟夫.西爾維亞(Joseph Silvia)有一把沾滿血的斧頭,警方進行調查時發現有小孩身上「穿著骯髒的衣裳,因沾了血而黏在一起」,但這幅令人警鈴大作的景象卻有著相當合理的無罪解釋:他們的母親解釋孩子「非常容易流鼻血」。警方的結論認為,斧頭本身太過「老舊、又鈍,而且……都磨平了」,不可能造成波頓身上的傷口。警方也連絡了新貝福儲蓄銀行(New Bedford Savings Bank),拘提了「一個葡萄牙人」,因為他打算將自己「六十多塊錢」的存款全部提領出來,不過他也跟其他人一樣,提供了「自己一套圓滿的說詞」而獲釋。另一條思考線索則緊扣著罪案的本質:犯人的劈砍帶著一種「陰柔氣質」,因此根據當時的種族理論,便把矛頭指向了「中國人」。
當時有許多評論家都透過龍布羅梭理論的濾鏡在想像這個兇手:一個野蠻的退化人種,比人類更像野獸。一家報紙想像出的加害者是「披著人皮的惡魔」,因為一般的罪犯不會這樣反覆砍殺兩個老人家。兇案發生後,麗茲和姐姐愛瑪喜歡去的、比較體面的中央公理會教堂,所屬牧師威廉.沃克.賈伯便要求教眾莫讓謠言妨害了無辜者的人生,並將之與真兇必定具備的人格相比。他問:「能夠犯下如此令人髮指的罪行,這人該是什麼樣子?能夠犯下這樁謀殺的人必定沒有心、沒有靈魂,是惡魔在人間的體現,是最為邪惡的墮落人性,否則就必然是個瘋子。」
認為兇手是個瘋子的想法,為這樁謀殺案驚人的喪心病狂提供了一種解釋,畢竟波頓夫婦的頭骨因多次攻擊的力道而嚴重碎裂,受害者幾乎可以說無法辨認,一名目擊者便形容安德魯的臉是「一團爛肉」。優秀的律師兼前市長米爾頓.里德(Milton Reed)也建議:「找到那個瘋子。」他解釋道:「像我們這樣的人有一點跟罪犯交手的經驗、又懂一些犯罪相關知識,知道兇手不會居高臨下看著受害者,明知道受害者已經死了,仍一下又一下揮砍攻擊……每處細節都顯現出這是瘋子才有的頑固而執迷的野蠻。」
班傑明.漢迪醫師在當地備受敬重,也是波頓家的友人,他聲稱見過一個皮膚蒼白的年輕男子,在謀殺案當天早上眼睛直盯著地面,緊張地走在第二街上,報紙轉述這個故事時稱之為「漢迪醫師的狂瞪男」。警方認出這個人是「士兵麥克」(Mike the Soldier),這是附近一個有名酒鬼的外號,有其他人約莫同一時間也看見他出現在這個地區。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漢迪醫師也提出異議說這人不是他看見的那個人,於是他們將注意力轉移到其他陌生人身上。後來警察開始懷疑漢迪醫師的目擊證詞,因為他似乎不太願意到波士頓去指認另一個可能的嫌犯,然後「馬上就說不是這個人」,但其實「這人的臉大部分都被遮住了」。他們發現,漢迪醫師在麻州瑪利翁(Marion)這座海濱村莊有一棟度假木屋,麗茲計劃到這裡跟一群朋友碰面。
來自四面八方的管道主動提供了不少建議。這些警察與檢察官所收到的「大量奇思怪想」,都是一些關於該搜索哪裡的建議,例如廚房爐灶、閣樓、水井,還有鋼琴(只是就筆者所知,波頓家沒有鋼琴),理論上這些地方都會是非常恰當的藏匿處。有些人堅持可以從被害人的雙眼找到兇手身分的可靠線索,因為視網膜會保存最後看見的影像:「藉由攝影學,就能照亮晦暗不明的謎團。」還有些人認為存在著祕密會社,可能是無政府主義者,把仇恨發洩在波頓家頭上。大多數人的想法則比較普通,提供能夠鎖定可疑人士的線索,或要求警方逮捕更有可能的對象。甚至還有幾個人認了罪,包括一個聲稱自己是安德魯.波頓私生子的男人,以及一個被他送進瘋人院的女人。有個叫做查爾斯.佩克漢(Charles Peckham)的人真的自首了,不過他也跟其他人一樣,很快就被排除嫌疑。希里亞德法警解釋:「我非常認真地看待了許多愚蠢的故事,就只是因為這件案子非常重要,也是為了讓自己不要錯過任何可能的破案線索。」
甚至連來自另一個世界的聲音也加入討論。一位靈媒聲稱接收到已故的安德魯.波頓的訊息,不過這位素來以沉默聞名的波頓先生拒絕透露兇手身分。這位「降靈靈媒兼醫師」J.伯恩斯.史傳德(J. Burns Strand)描述他所感應到的謀殺情景,還主動表示要「馬上過來」弗爾里維,並要求檢警在這段時間「逮捕莫爾斯、麗茲及西港(West Port)的那個男人」。不過,似乎「靈界對於究竟是誰殺了波頓夫婦意見分歧」,另一位靈媒這樣解釋:「鬼魂不是什麼都知道……如果在謀殺案發生的當下它們沒有正巧看著,就不能期待它們知道內情。」
大部分活人的意見都認為,兇手是安德魯的妻舅約翰.莫爾斯,因為他是謀殺案發生時正好來訪的外人。一家報紙在描寫莫爾斯時稱他是「嫌疑人」,說他留著雜亂的大鬍子,淺灰的眼睛布滿血絲,看起來就是那種奸詐的西部販馬商,一個「身材瘦長、線條剛硬的傢伙,打扮得像個稻草人,吃相就像鸕鶿」。就算進一步認識了,對他的印象也不會改善,因為他「在鄰居眼中是個非常孤僻而古怪的人」,和他姐夫一樣個性保守,而且「幾乎可以說到了吝嗇的程度」。在謀殺案發生後那幾天,他身邊緊跟著一群憤怒的暴民,還得勞動弗爾里維警方把他救出來。不過就像偵探小說的情節一樣,莫爾斯顯然有著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他記得自己在安德魯.波頓遇害時正坐在街車上,也記得街車號碼,甚至還記得街車駕駛員帽子上的號碼。就這麼巧,駕駛員雖然不記得他,但確實記得莫爾斯口中與他一起搭車的那六位牧師,而且莫爾斯到魏波謝街拜訪的親戚丹妮爾.艾默瑞太太(Mrs. Daniel Emery)也證實了他離開的時間。還有更巧的:伯溫醫師正巧就在莫爾斯離開時過來給艾默瑞太太的女兒看診,時間是上午十一點二十分。《弗爾里維每日先鋒報》根據波頓家某位不知名的成員提供線報,報導了一個可能的動機:原來麗茲「看待莫爾斯先生的眼神,比起大部分外甥女看舅舅的眼神多了點溫柔」。根據這名線人的說法,安德魯.波頓相當清楚她的感情,「隨時都提高警覺,不讓醜聞的風吹進他家門」。然而,並無證據能夠證明這項引人遐想的傳聞;如果真的有什麼,麗茲看起來也像是對舅舅懷有敵意,講好聽點是冷漠。儘管她週三就知道舅舅來訪,卻是一直到謀殺案當天的週四下午才見到莫爾斯。她後來說自己聽見舅舅、父親和繼母在樓下交談的聲音就覺得煩,所以關上了臥房的門。
伯溫醫師也有嫌疑──但不是把他當成犯人,而是麗茲.波頓的祕密情人。艾碧的繼母珍.葛雷就談起了一樁四年前關於麗茲與她的醫生之間的八卦,那年夏天波頓家所有人都去了波頓農場,但麗茲卻留在弗爾里維。某個週日晚上,伯溫醫師陪她上教堂,這件紳士之舉卻引來了街談巷議。葛雷太太就說了:「有人說她決定自己待在家裡真是勇敢,卻也有人意有所指地說,或許她有佳人相伴。」
伯溫醫師在謀殺案當天的行為似乎也很可疑。首先,警察在地下室的洗衣間發現一堆「沾滿血的」小毛巾正泡著水,而他以醫師身分為此做出解釋。威廉.梅德利警官問麗茲裡頭是什麼,她並不直接解釋那些毛巾是生理巾,而是要警官去問伯溫醫師,醫師便為她作證,聲稱他「已經聽過解釋了,沒有問題」。但布麗姬卻表示她「當天才發現有這堆毛巾,不可能(如麗茲所說)是兩天前就在那裡了,否則她早就看見了並拿去洗。」第二,他的行為有如守門人一般,關上麗茲房門不讓警方進去,堅持說她需要一點時間冷靜下來。最後,菲爾.哈靈頓警員看見伯溫醫師在波頓家廚房尋找殘破的紙張,看起來是想拼湊出完整的樣子,不過面對哈靈頓的質疑,伯溫卻說「不是什麼要緊的東西」,只是一張紙條,寫著他女兒想來拜訪,然後就把紙條扔進廚房爐灶裡。紙條燃燒時,哈靈頓瞥見了愛瑪這個名字,而伯溫的女兒名叫佛蘿倫絲(Florence)。伯溫醫師如此關懷備至的舉動,是基於自己是這個家所信任的醫師,還是他想保護這個家的某個人呢?
在完全排除直系親屬以外的所有嫌疑犯後,警方將注意力轉向了案發當時的兩名在場女性。如果兇手不是家中成員,那麼他或她就得在兩次謀殺之間的一個半小時內躲著這兩個女人。警方認為幫傭布麗姬.蘇利文是可能的嫌疑犯。在一八八九年至一八九三年間,警方所逮捕的犯人當中就有三分之一是愛爾蘭移民。希里亞德法警一位熱心的線人就叫他逮捕布麗姬.蘇利文,說她「依照她的牧師命令行事」,還說「真正的美國人終究會明白,絕對不能顧(錯字照引)用天主教徒」,也有人警告說這些僕人都是「一群狡猾、愛說謊的傢伙」。雖然說揮舞斧頭需要一定的肌力與準度而被視為「男人的」武器,但眾所皆知,勞工階級的愛爾蘭女性也能使用,因為幫傭的工作通常也需要砍柴、宰殺牲畜。儘管布麗姬.蘇利文不必做這些工作,因為斯旺西的波頓農場定期會送來劈好的木材,但她也知道自己該感到害怕。多虧麗茲.波頓講述的事件發生經過救了她:麗茲的供詞表示在艾碧遇害時布麗姬人在外頭,而安德魯被殺時她則待在閣樓的臥房。然而,儘管沒有證據將她與罪案連結在一起,也沒有任何明顯動機,市議會的主席仍強烈質疑為什麼還不逮捕布麗姬。波頓家的律師安德魯.詹寧斯(Andrew Jennings)也認同這樣的想法,還尖銳提問道:「以事情自然發展的狀況來看,應該會懷疑哪種人呢?」
警方對於麗茲在謀殺案發生當下的自身行蹤供詞前後不一感到疑惑,於是開始懷疑這名失怙的女子或許在謀殺案中參了一腳,甚至根本是主腦。菲爾.哈靈頓警員在八月四日晚上對麗茲.波頓進行訪談,在他的筆記中忍不住提出了這個可怕的疑問:「麗茲站在床腳一端,說話的態度十分冷靜且平穩,在這種情形下,她整個人的舉止實在令人印象深刻:絲毫看不出激動,完全沒有悲傷或哀悼的跡象,沒有發自內心的感嘆,沒有對這起恐怖罪案發出評論,也沒表現出希望抓到兇手的樣子。這所有的一切,以及其中的一些什麼,對我而言都是無法描述的,讓我升起一股最令人作嘔的念頭。我認為,至少她所知道的比她願意吐露的還多。」他和助理法警弗里特與其他警員一起去搜索穀倉,因為麗茲聲稱父親死亡時自己就待在穀倉,這時他告訴弗里特:「我不喜歡那個女孩。」在澈底搜查過穀倉及挑高的夾層後,哈靈頓跟弗里特說:「要是有哪個女孩子能跟我們說說,這種地方有什麼值得她們打發二十分鐘的有趣玩意兒,我還真想看看。」弗里特這位個性冷淡的蘭開夏(Lancashire)人只搖了搖頭,喃喃說著「難以相信」。
還有其他弔詭之處,例如那張丟失的字條。麗茲說她繼母接到一位生病的朋友捎來的字條後就出去了;麗茲以為艾碧不在家,在她發現父親屍體後並未接著去尋找艾碧也就情有可原。但在波頓家並沒找到字條,也沒人出面澄清自己就是發出字條的人。就算有什麼個人因素,這位神祕的發信人不希望曝光自己的身分,似乎也「很奇怪」,正如記者艾德溫.波特發現到的,「連那個送字條的男孩也沒出面承認」。
與麗茲並不親近的姑丈海朗.哈靈頓直接指控她,他告訴警方及《弗爾里維每日全球報》:「就等犯下這罪孽的犯人被繩之以法吧,一定會是這家裡的人。」他對自己在懷疑家裡哪一個人沒有太多懸念,「我昨天跟麗茲談了很久,是週四,就是謀殺案發生的那天,我實在不太滿意(她的)……態度。」同時他指出:「她很固執,認定是她的權利就會奮戰到底。」艾碧的妹夫喬治.費許(George Fish)說得更明白:他直接指控麗茲(與莫爾斯)雇用殺手殺了波頓夫婦,「只是想除掉礙事的人」。
謀殺案發生後隔天,愛瑪和麗茲提供了五千美元的賞金,給「能確實逮捕造成安德魯.J.波頓及其妻子死亡的犯人並使之定罪的人」,沒有人出面。她們還雇用了平克敦偵探社(Pinkerton Detective Agency)的社長漢斯康先生(O. M. Hanscom)來協助警方調查。漢斯康是波士頓相當知名的警探,因為惹怒了自家警局裡貪腐的高階警官而遭開除,有人猜測他參與的目的其實是要維護波頓家人的利益,尤其他曾造訪安德魯.詹寧斯的辦公室,更坐實了這份猜測。不過就在漢斯康進行調查兩天後,他便「神祕消失了,一如出現時那般神祕」。同時間,整個弗爾里維瀰漫著緊張的肅殺氣氛,在《弗爾里維每日全球報》記者艾德溫.波特眼中看來,他相信「若不解開這個謎團,整座城鎮就要瘋了」。
推薦序 一場百年未歇的持續審判
周愫嫻(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
一八九二年八月四日一個尋常的早晨,在美國東岸的一個小鎮,一戶有錢白人家庭發生了重大命案,銀行家父親與其第二任妻子被發現遭斧頭砍死在屋內。涉嫌最大的是當天在家、未婚的三十二歲女兒麗茲.波頓(Lizzie Borden)。警方在八月十一日以涉嫌謀殺父親與繼母,逮捕麗茲,十二月遭起訴,一八九三年六月五日開啟陪審團的審理期日,陪審團在六月二十日宣判無罪。審理終結後,麗茲搬離舊屋,但仍住在小鎮的山邊,俯瞰小鎮,於六十七歲去世。
這場麗茲及其家人慘絕人寰的不幸事件,看起來從案發到審判終結,不到一年,但災難真的只有一年嗎?又如果兇手不是麗茲,真實的兇手又是誰呢?本書作者花了多年時間研究檔案資料與文獻重新撰寫。因為真實的兇手至今未明,造成了本案高度懸疑性,本書似乎不需要任何多餘的文字,就能抓住後人的好奇心。
本書精彩之處是描述這場在兇殺案發生後,兩週公開之司法審判過程,以及鎮上居民與報紙之「社會審判」。在司法審理上,書寫的重點放在證人證詞與物證的爭議。譬如:本案若非麗茲所為,可能的嫌犯為何人?其他涉嫌者,如前一天來家裡拜訪且住宿的被害人前妻舅?但他在命案發生前,已經離去,且有不在場證明。再如,與麗茲同住的姐姐是嫌疑人嗎?但當命案發生時,她正好外出。又如,另一名同住的女傭是嫌疑人嗎?但命案發生時,她正在院子裡工作。若均非當天在命案現場者,或許為「外人」侵入住宅所為?但警方也沒有找到破壞入侵的證據,且這位「外人」需要在房內躲藏約兩小時,因為兩名被害人死亡時間相差了一至兩個小時。唯一在命案前、中、後均在現場的僅有麗茲。除此之外,有證人也證稱,麗茲在命案發生前曾在藥房購買可致命的毒藥,平日與繼母感情不好,經常有爭執,且也會偷竊家中的財物。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種種跟這個家庭或麗茲有關傳說或隱藏的家庭生活、品性素行,被赤裸裸公開在法庭裡。
但這種赤裸裸的審判又何止在法庭內?媒體每隔幾日發表一些新的傳言或說法,表面上是對命案有興趣,但又何嘗不是藉機對階級、性別、宗教、婚姻、年齡、種族移民的「社會公審」?麗茲家族非常有錢,有銀行、有工廠、有房地產,活躍於社交圈,英格蘭移民,屬於基督教公理教會,擁有當時所有之階級、政治、族群正確,當然民眾私心裡期待看到這種「高等」家庭成為「例外犯罪類型」。麗茲三十多歲未婚女性,案發後一直到審理終結,對此種女性各種「不倫」或「不正常」傳言不斷,人們樂於閱讀與散布這樣的謠言,替「例外犯罪類型」增添更多「例外犯罪人」特徵。至於參與偵審的執法與司法人員,書中可以看見他們有的站在鄉民這方,有的是想藉此成就自己的法律名聲,有的則想扮演「騎士救美」或「羅賓漢」等等,他們各自以不同的理由在心中評價了麗茲。
多數人不是一日長成「邪惡的人」,犯罪人也不是「一日成魔」。一旦成了「嫌犯」或「被告」,審判也不會是一天的試煉,而是一種自此持續的狀態。即使在審判之後,不論有罪或無罪,不論刑罰為何,折磨不會終止,當事人人生必然會重新長成不同的風貌。只是,有多少人會像本案涉嫌人麗茲一樣,審判終結後,不願隱姓埋名,不願遷出原地,不願向親友哭訴,不願向媒體世人昭告,不願控訴司法警政不公,在什麼都不做的情況下,默默把剩餘的三十四年人生,拱手讓給一場世紀審判的「強烈後勁」?此外,當天在命案現場的女傭,審判後主人給予一筆費用遣散,女傭沒有回到母國愛爾蘭,而是選擇遷移他州,以沉默謙卑的方式度過餘生。兩人如此安靜的活著,是本案最為出奇之處,代表的意義悠悠回回,耐人尋味。
麗茲到底是冷酷的殺人犯、失德者、社會心理病態者,還是本案雙重被害人?是地獄選擇了她?還是她拒絕從地獄離開?未因本案審理終結而有解答。唯至少有兩個餘燼,將使本案持續燃燒。第一,犯罪是地獄無疑,但司法審判是地獄二次方,而社會公審則是地獄三次方。本案當時的社會公審、法庭攻防,百年來,不論時代走過多少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彷彿如在今日。餘燼終難將息。第二,本案結局是懸案,真實的嫌犯仍未知。故儘管本案審判已經終結一百多年,對這個審判仍有懸念的法律人員、研究者、獵奇者,總會持續加入新的木柴,欲滅還留。
本書作者與讀者,自然也是頻頻回首、抱薪求火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