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二十世紀百大英文小說 Penguin Classics 企鵝經典系列
1921 年普立茲獎得主,史上首位獲獎女性
三度提名諾貝爾文學獎 美國現實主義文學、女性意識先驅
─────────伊迪絲‧華頓 Edith Wharton─────────
重現十九世紀鍍金年代紐約風情,生動寫實上流社會的愛嗔癡
最痛徹心扉、感人肺腑的結局,悸動著無可救藥的浪漫主義者
一本優雅精緻、永不褪色的愛情小說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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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真年代》的主要情節發生在19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紐約上流社會,也是作者伊迪絲‧華頓度過童年與青春的地方。她在那兒長大成人,進入社交界,訂婚又解除婚約,最後嫁人、渡過了婚後的最初幾年,離婚後遷往巴黎。時隔40年後,身為小說家的華頓回顧這個養育過她、也束縛過她的上流社會,百感交集:既有親切的眷戀,又有清醒的針砭。
以一段上流社會的浪漫愛情故事為主軸,華頓鉅細靡遺地描述了那個宛如金字塔般的社會,用她所屬權貴階級的生活記憶,構築了她童年時光的紐約。這個如今看來神祕的世界,在華頓的小說中鮮明活躍了起來,我們得以重新體會到鍍金年代的生活,充滿講究的華服、佳餚、美酒,以及上流社交界最在意的「禮面」和「禮教」。
在華麗場景掩映下,華頓讓人見識到上流家庭如何事事小心謹慎,念茲在茲的都是合乎體面的道德觀。例如當歌劇進行到哪一幕時禁止走動和說話,年輕男女訂婚後訂婚期不可太短,也要一一拜訪家族的親戚等等。在這位文學界貴婦的筆下,十九世紀末的紐約迷人、神祕,這些權貴眼中的世界總是美好、無暇,善惡之間有著非常清楚的界線,只要稍有不慎,就會被貼上「惡棍」、「蕩婦」的標籤。這些上流人士的世界非常狹小,這些人不會談論戰爭、社會貧窮問題,他們的對話總是有固定模式,在這些穿著講究華服的身影包圍下,呈現出一個無憂無慮童年般的時代氛圍。
華頓用大量篇幅鋪陳上流社會的生活細節,敘述小說主角紐蘭.亞徹的年輕靈魂被束縛在這個小世界。他厭倦這個世界總是喜歡假裝一切都很美好。他的妻子梅.韋蘭是上流社會教養出來的樣板妻子,無論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都是那麼刻意,彷彿一切都有標準答案。在這個平靜的華麗世界,華頓用情感豐富的細膩筆觸,描寫她對上流模範夫妻生活的厭惡,以及追求真愛的渴望。
文學評論家說華頓用自身失敗婚姻的經歷,描繪這本小說愛倫.奧蘭絲卡夫人的處境;或許如此,所以當愛倫說出過往痛苦婚姻時說出的話,才那麼令人印象深刻:「蛇髮女妖並不會害人瞎了眼,只會吸乾人的眼淚。」婚姻帶給她的痛苦是那麼的深刻、絕望。這種似真還無的情感,令這本小說迷人且夢幻,道出浪漫又真摯的情話,揪住世上每個有情人的真心:「總是這樣,妳的每次出現,都讓我再重新認識妳一遍。」
《純真年代》經典之處,正是在於這些人物情感的藝術之美撼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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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 一九二一年普立茲獎得主,文學史上第一次由女性作家獲得此一殊榮。入圍二十世紀百大小說(Modern Library 100 Best Novels),以及企鵝出版社編選的經典系列(Penguin Classics)。
★ 再現珍.奧斯汀「維多利亞式」古典浪漫風情,唯美呈現十九世紀上流社會男女在禮教、真愛、情慾之間的輾轉反側。
★ 電影、舞台劇改編無數,一九九三年由名導馬丁.史柯西斯改編為古典愛情電影,三屆奧斯卡影帝丹尼爾.戴路易斯、金球獎影后蜜雪兒.菲佛及薇諾娜.瑞德主演,風靡全球。
★ 全球影迷殷殷期盼,經典時代劇《唐頓莊園》原班團隊製作的《鍍金年代》,HBO熱烈上映中。看劇之餘,本書是理解該時代美國社會階級心態的最佳著作!
★ 附伊迪絲.華頓生平年表
伊迪絲.華頓
伊迪絲.華頓
Edith Wharton, 1862-1937
原名伊迪絲.紐博.瓊斯(Edith Newbold Jones),出身於富裕上層階級,年幼時與父母一起遊歷歐洲,之後隨同父母返回美國定居,在紐約享受富裕的童年及青少年時光。自小就展露出對閱讀的喜好及創作天賦,十八歲即完成一則短篇故事,並在《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發表詩歌。
經歷過訂婚又解除婚約,1885 年與富裕的運動家艾德華.華頓(Edward Wharton)結婚。1905年發表小說《歡樂之家》(The House of Mirth)後備受矚目,獲得文學上的成功,六年後的《伊桑.弗洛姆》(Ethan Frome)更奠定其名氣及地位。
在那個現實主義文學的金色年代,華頓往來的對象多是作家及藝術家,包括她一生的摯友,知名作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以及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安德列.紀德(Andre Gide)、辛克萊.路易斯(Sinclair Lewis)、尚.考克多(Jean Cocteau)、傑克.倫敦(Jack London)等人。
值得一提的是,華頓對園藝設計非常感興趣,作品中處處展現對建築與室內設計的獨到想法,事實上她的第一本出版著作就是《住宅裝潢》(The Decoration of Houses)。除了著書,她更在麻薩諸塞州建造了一座喬治亞風格的莊園「山峰」(Mount)與偌大花園,早年她在此處完成不少作品,也招待過不少美國名流。該莊園至今仍於每年5至10月間對外開放。
1913年,華頓與出軌的丈夫離婚,並移居巴黎戮力寫作,此後餘生多在法國度過。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華頓組織起慈善收容所安置難民。戰爭期間的善行,讓她於1916年獲法國政府頒發騎士榮譽勛號。
1920年出版《純真年代》,隔年榮獲普立茲獎,成為第一位獲此殊榮的女性作家。1923年她也成為首位獲得美國耶魯大學名譽學位的女性。此外,華頓更於1927、1928及1930年三度提名諾貝爾文學獎。根據華頓在自傳中的說法,《純真年代》的創作來自於一戰後的失落感,以及摯友亨利.詹姆斯的逝世。她如此寫道:「於此同時,我回到了一個對我而言早已消失的美國童年回憶,並找到短暫的逃避。但愈發明顯地,我成長並形塑我的那個世界,已經在1914年被摧毀了。」
她的小說題材廣泛,尤以描寫美國上流社會的世態風俗見長。她對南北戰爭後美國時代變遷與新舊價值的交替深有所感,包括新興資產階級大刀闊斧地闖入保守衰敗的貴族資產階級世襲領地,社會階級與經濟結構的脫鉤、迅速解體與重新組合,這些都在華頓的作品中充分展現。她善於用雋永的語言和細膩的文筆,把事件、人物及人物的心理活動刻劃得栩栩如生。這種反映人物內心世界、針砭社會時事的小說風格,被評論家譽為心理現實主義的代表。除此之外,華頓的作品充斥著許多獨立自主的女性形象,被後世許多女權主義者加以推崇,視其為女性意識的先驅。
經歷一場嚴重的中風後,1937年8月11日,伊迪絲.華頓離世,長埋於法國凡爾賽的美國人墓地。
賈士蘅
賈士蘅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學士、考古人類學系碩士,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系及藝術史系博士班肄業,威斯康辛大學中文系博士班肄業。現從事自由翻譯。
「《純真年代》是華頓公認的傑作,為她贏得1921年的普立茲小說獎,使她成為第一位獲此殊榮的美國女性作家。「變遷」是小說的重要主題,華頓回顧鍍金時代的紐約上流社會,批評中夾雜懷舊;而不同時代的文學品味與價值觀,也讓文本的解讀隨之變化。不變的是華頓優美的文字寫作、高超的小說技巧與難忘的人物刻畫,值得細品。」
──李欣穎,臺灣大學外文系教授兼系主任
時代媒體世紀推薦
「話語幽微,行止如儀,卻感受到在禁錮的心靈中,有股火熱的激情正蔓延燃燒。」
──耶魯大學英文系教授 William Lyon Phelps,《紐約時報》,1920
「二十世紀最棒的小說之一……文學上永遠有其一席之地。」
──《紐約時報》書評,1920
亞馬遜讀者熱烈推薦
「這本小說中有太多令人喜愛的地方了,就像一件藝術品一樣迷人。」
「才讀完前面五個章節,這本書就名列在我的最愛書單中!」
「伊迪絲.華頓筆下的男主角如此動人,是我在小說中遇見的最佳男主角之一。」
「十六歲、二十七歲讀這本書時,我就深受感動,每一次閱讀都有截然不同的感受,對於書中角色、場景熟悉的感覺排山倒海而來,第二次閱讀時尤其獲益良多。」
「我有一股強烈的預感:在有生之年,我會多次重新閱讀這本小說。我樂見如此精緻的小說會在書架上,靜靜等待我前去與它相聚。」
「最後一章尤其是命運的典型,數十年飛逝,人事變幻,流露出一種幡然悔悟的感受,一切盡在不言中。最後幾頁小說總讓我哽咽不已。」
「該是公開我心中的祕密了,各位,我愛死了《花邊教主》(Gossip Girl)……。但《純真年代》對我來說,是一本在敘述、情節上表現得更優美的《花邊教主》。」
「我是伊迪絲.華頓的書痴,對我來說,她的書就像是珍.奧斯汀的翻版。」
「伊迪絲.華頓的文字優美、絢麗,傾盡紐約的奢華風情,同時也緩緩訴說窒息的絕望感。她敏銳的諷刺文字,以及如實還原老紐約的社會百態、期許女性追求自由,都值得人們一讀再讀。」
「我在二十多歲時讀過這本書,隨著年紀不斷增長,我非常慶幸自己曾經讀過這本著作。我太愛這本小說了,因為它始終訴說著無償的愛和錯過……小說最後一章描述十九世紀紐約人的想法,令人熟悉又感同身受。」
「我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為什麼到了三十歲才開始看伊迪絲.華頓的小說。我擁有這本小說好幾年了,但直到看了原著電影後,深深受到電影旁白吸引,才回頭去看小說層次分明的敘述。我相信,不同生活背景的人對伊迪絲.華頓所描述的上流社會,都將有不同領悟。」
「我原本對這本小說不抱期待,最後卻發覺自己深陷其中、無法自拔。小說關於情慾、禁忌之愛相遇的段落,勾住了我的目光。……這個故事觸動了我的心,所以我很快就看完了小說。」
「在看小說的同時,我不自覺地把《傲慢與偏見》和《大亨小傳》拿來和《純真年代》做比較,它們都是優美的經典小說,也都敘述了上流社會的名流貴族,但沒有一本的眼界像伊迪絲.華頓的《純真年代》一樣,道出上層階級的真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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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代初某個一月時的夜晚,克莉絲汀‧妮爾森在紐約音樂學院演唱歌劇《浮士德》。雖然當時已有議論浮上檯面,說要在距離「四十街以北」的遠處郊區蓋一座新的歌劇院,可以與歐洲那些著名的首都歌劇院在浮華、絢麗上媲美,可是上流社會仍然滿足於老舊的學會劇場,每年冬季在此舉行社交聚會,倚坐在金紅兩色的包廂中重聚。保守派的紐約人珍惜它小巧、需要遷就的地方,如此一來就可以藉此摒除一些「新式人物」;因為紐約社交圈開始懼怕那些人,卻又深受這些人的吸引。多愁善感的人戀戀不捨這座音樂學院,因為它富有歷史意味,醉心音樂的人著迷於它細緻的音響效果。在專門為欣賞音樂而建造的音樂廳中,音響效果的品質總是一樁棘手問題。
這場歌劇是妮爾森夫人那年冬天的首次登臺演出,那些被日報評為「品味最為超凡脫俗的聽眾」已經聚集在此,準備聆聽她的演唱會。他們乘坐私人馬車、寬敞的家庭雙篷馬車或者較不講究卻更為輕便的「布朗四輪馬車」,穿過覆蓋著白雪的濕滑街道來到了這裡。搭乘布朗馬車抵達歌劇院幾乎就像坐私家馬車一樣體面,況且還可以在散場時享有極佳優勢(隱約對民主作風開了個玩笑):你可以搶先一步登上最先馳來的第一輛馬車,也無須苦苦等候那喝了烈酒又頂著凍僵紅鼻子的自家馬車夫,緩緩出現在音樂學院的門廊下。了不起的馬車店主憑藉絕妙的敏銳直覺而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美國人想離開娛樂場所的念頭甚至比他們動身前去時更加熱切。
當紐蘭‧亞徹開啟劇院包廂後面的門扉,花園那場戲的帷幕正冉冉升起。本來,這位年輕人可以早一點到達劇院,因為他晚間七點鐘時就和母親、妹妹一起享用了晚餐,之後又踱步到哥德式書房裡,悠哉悠哉消磨了一支雪茄;這間書房擺設著黑得發亮的胡桃木書櫃和葉尖飾椅。在這棟屋子裡,這間書房是唯一一間被亞徹夫人准許抽煙的地方。但是紐蘭‧亞徹沒有早一點出門的原因在於:紐約是一座大都會,他非常清楚在大都會裡聽歌劇,「不宜」提前抵達歌劇院,而且在這個年代的紐約社會,「合不合宜」這類事情彷彿數千年前神祕莫測、支配他祖先命運的圖騰恐懼一樣重要。
他遲到的另一項因素則純屬私人理由。他之所以悠閒抽著雪茄,其實是因為他骨子裡有著愛好藝術的傾向,悠然地吞雲吐霧,細細品嘗即將到來的愉悅,遠比快樂真正來臨時,更能讓他感受那股細膩又暢意的滿足,尤其當這種樂趣是這麼的微妙又雅致時,如同他日常時的消遣。這次,他期盼的時刻非常珍貴難得又如此美妙雅致──呃,倘若他的時間掌握得恰到好處,便能趕上舞臺總監替首席女演員編排的時間,他踏進劇場時就能合上首席女演員的拍子,正巧趕上最美妙的時刻:她一面以露水般清澈的高音唱著「他愛我──他不愛我──他愛我!」、一面拋撒飄落的雛菊花瓣。
當然,她唱的是義大利語的「他愛我」,而不是英文的「他愛我」,因為音樂界那則不容更改、質疑的鐵律,所以每當瑞典藝術家演唱德文版本的法國歌劇時,歌詞就必須翻譯成義大利文,如此才能讓英語系聽眾聆聽起來更容易瞭解劇情。這樣的鐵律對紐蘭‧亞徹而言,就像他生活中遵循的所有慣例一樣理所當然:譬如,在社交場合露面之前,應該用兩把鍍銀背梳子分梳頭髮,而且梳子上面必須用藍色搪瓷漆上他的姓名縮寫,還要在鈕釦眼裡插上一朵鮮花(最好是梔子花)。
首席女演員唱著「他愛我……他不愛我……」,她贏得愛情後,最後飆唱出一聲高音「他愛我!」一面將那束凌亂的雛菊按在唇間,並抬起一雙大眼睛望向表情做作的矮小浮士德,目光停留在演員卡鮑爾的臉上;他身著一件紫色絲絨緊身上衣,頭戴一頂羽飾帽,正白費工夫的裝模作樣,表現出一副純潔真摯的模樣,彷彿他就像主角一樣是天真無邪的受害者。
紐蘭‧亞徹倚靠在劇院包廂後面的牆壁上,目光從舞臺上游移出來,去細看劇場另一端,對面剛好就是曼森‧明格老太太的包廂。老太太因為可怕的過度肥胖,早已不能來歌劇院了,但是在社交聚會的璀璨夜晚,總是由家族的年輕成員代表她出席。今晚,她的媳婦洛弗爾‧明格夫人和她的外孫女韋蘭夫人就坐在包廂前排,而坐在這兩位穿著綢緞華服的夫人後面的貴客,是一位身穿白衣裳的年輕女子,她正凝神注視舞臺上的那對戀人。當妮爾森夫人那一聲「我愛你」劃破寂靜的劇院上空時(每當《雛菊之歌》響起時,包廂內聽眾的交談聲總是戞然而止),那名年輕女孩的臉頰上就泛起一片溫暖的潮紅,一直從前額蔓延至髮根,她美麗的髮辮則垂至青春的胸峰前,落在繫著一朵梔子花的薄紗領巾邊緣。她垂下眼睛看著自己膝上那一大束鈴蘭花。紐蘭‧亞徹看見她戴著白手套的指尖輕撫花朵,他不禁滿懷虛幻的滿足感,深吸了一口氣,才又將目光飄回舞臺。
劇院可說是不惜血本製作舞臺布景,即使是那些熟悉巴黎和維也納歌劇院的人也都讚嘆它的美麗。從舞臺前景到腳燈都覆蓋著一塊翡翠綠的畫布。中央布景鋪了一層對稱的毛茸茸青苔,又接壤著槌球的拱門,青苔上面的灌木叢長得像桔子樹一般,樹叢間卻點綴大朵大朵粉紅色和紅色玫瑰。而比這些玫瑰還要大朵的紫羅蘭,像極了教區女信徒製作給上流社會牧師的花飾拭筆具,從玫瑰樹下的青苔中竄出;一朵朵雛菊嫁接在繁花盛開的玫瑰枝椏上,似乎預言了園藝大師盧瑟‧伯班克先生未來的奇蹟。
妮爾森夫人站在這座施了魔法的花園中央,身穿鑲有淡藍色緞飾的雪白喀什米爾外套,藍色腰帶上鉤著一只輕晃的手提包,一綹黃色的寬大流蘇悉心垂落在那件薄紗緊身褡兩側。她正低垂眼瞼傾聽卡鮑爾熱烈的求愛,每當他用文字或眼神暗示她走到那座從右翼斜伸出來、齊整的磚造別墅一樓窗口時,她總是裝出一副茫然的天真模樣,假裝不懂他心懷不軌的企圖。
「可人兒!」紐蘭‧亞徹心想,目光回到那位握著鈴蘭花的少女,「她根本看不懂這幕戲啊。」他凝視她全神貫注的稚嫩臉龐,心中莫名湧起一股占有的悸動,一半出自於驕傲的男子氣概,一半出自於溫柔呵護她那無瑕的純潔。他心裡想著:「我們會一起在義大利湖畔……讀《浮士德》……」朦朦朧朧將心中幻想的蜜月場景與文學名著混淆在一起, 覺得向自己的新娘描述這部名著似乎是做丈夫的特權。恰巧那天下午,梅‧ 韋蘭才讓他猜想她「中意」自己(紐約未婚少女特有的聖潔措詞),足以使他的想像力跳躍訂婚戒指、定情之吻和羅亨格林歌劇的婚禮進行曲,幻想他們依偎在歐洲某個古老、令人心醉神馳的場景裡頭。
他絕不希望未來的紐蘭‧亞徹太太是個頭腦簡單的人。他殷切期盼由於他陪伴左右, 而啟蒙她可以養成一種嫻熟得體的社交能力及敏捷機智的口才,以便能夠從容應對那些「年輕一代」的名媛,與她們平起平坐。而這個小圈子公認的慣例是:既要風情萬千地媚惑男人、挑撥他們的熱情,一面又要巧妙打斷他們得寸進尺的念頭。他若認真深入探索自己的虛榮心(有時候,他幾乎就要做到了),他會發現自己心底潛藏了一個願望;他希望自己的妻子像他兩年前迷戀的那位有夫之婦一樣世故、一樣懂得取悅人。當然,絕不能出現一丁點過失,像兩年前那段春光險些摧毀那位不幸佳人的一生,也攪亂他一整個冬季的計畫。
但是,他從來沒有費時去思索:這種冰與火的奇蹟是如何去創造出來、又如何能在這個殘酷無情的世界支撐下去。他只是心滿意足地堅持自己的想法,所以不去詳加分析自己的看法,因為他明白這也是許多紳士的想法;這些紳士精心梳理頭髮、穿著白色背心,在胸前別上鮮花,他們魚貫走進劇院包廂,跟他友善地寒暄致意,然後帶著批評的眼光,拿起小望遠鏡去對準那社交制度下的產物──一群淑女──品頭論足。顯然就學識及藝術涵養層面而言,紐蘭‧亞徹自認為略勝一籌,他比這些老紐約上流社會菁英還要優越;他讀過的書比這群人都還要淵博,或許也比他們還要深思熟慮,甚至比他們更見多識廣。單獨去看他們,他們都不是流露出優秀的人,但聚在一起時,他們卻代表了「紐約」,而男士們團結一致的慣例,讓他接受了所有他們所謂的道德信條。出於直覺,他知道自己若是標新立異、打破這些信條,那將會引起麻煩──也有失體面。
「唉呀,我的天啊,憑良心說!」勞倫斯‧萊弗茲喊道,突然把小望遠鏡從舞臺那邊移開。大致而言,勞倫斯‧萊弗茲堪稱是紐約「禮儀」學問方面的最高權威。在鑽研這個錯綜複雜又令人著迷的問題上,他投注的時間簡直是無人可比。然而,單單只是研究不足以讓他駕輕就熟的解決問題。人們只須看一眼他修長優雅的身材,從他旁分頭髮而露出的光亮前額及俊秀的八字鬍髭弧線,便會覺得一個人既然懂得隨性穿搭一身華服,並隨時隨地保持閒逸優雅的風度,他在舉止方面的修養必定是與生俱來。就像一位年輕的仰慕者曾經談起他時說:「假如某個人可以告訴你哪時候該繫上黑領結、搭配晚禮服,在哪個場合又不適宜這麼做,這個人一定非勞倫斯‧萊弗茲莫屬。」至於談到何時該套上休閒便鞋或漆皮﹁牛津鞋﹂的爭議,從來沒人質疑過他的權威。
他說了一句「上帝啊!」,接著安靜地將望遠鏡遞給了老希勒頓‧傑克森。紐蘭‧亞徹隨著萊弗茲的目光望過去,驚訝地發現萊弗茲的驚嘆聲來自於眼前的一道陌生身影:一位身材纖細的年輕女子走進明格夫人的包廂;她比梅‧韋蘭稍微矮一些,濃密的棕色鬈髮垂落在鬢角邊,並用一條鑲鑽的細邊髮帶箍住髮絲,這個裝扮當時稱之為「約瑟芬風格」,她身上那件暗藍色絲絨晚禮服的款式詮釋出這種風格;胸前一枚復古大扣環的腰飾釦住這件晚禮服。然而她穿著這一身不尋常的禮服,卻似乎不曉得自己的奇特裝扮十分引人注目。她在包廂中間站了片刻,與韋蘭夫人討論後到的人是否適宜坐在前排右邊角落的座位,然後她順從地微微一笑,便與坐在對面角落的洛弗爾‧明格夫人坐在同一排座位,也就是說,與韋蘭夫人的弟媳相鄰而坐。
希勒頓‧傑克森先生遞還小望遠鏡給勞倫斯‧萊弗茲,整座劇院裡的男士們全都回過頭來,等著聽這位老紳士說些甚麼,因為老傑克森先生在「家族史」話題方面的權威,正如同勞倫斯‧萊弗茲在「禮儀」權威方面的分量。他對於紐約那些堂表親戚所有家族支系瞭若指掌,不僅可以說清楚一些複雜關係,例如像是明格家族(透過索利家族)與南卡羅萊納州達拉斯家族之間的關係,以及費城索利上一代家族支系和奧爾班尼‧ 奇弗斯家族(可別和大學城的曼森‧奇弗斯家族混為一談)之間的血緣關係,而且還能列舉各個家族的主要特點,譬如萊弗茲家族的年輕一代(長島上的那些人)無比吝嗇,而拉許沃斯家族的人總是在婚配方面犯下最致命的錯誤決定,而愚蠢無比;還有,奧爾班尼家族每隔一代就會出現一個精神病患,他們紐約的遠房親戚一向拒絕與之聯姻──唯獨可憐的梅朵拉‧曼森是個悲慘的例外,正如同眾人所知,她的命運……不過話又說回來,她母親本來就是拉許沃斯家族的人。
除了掌握這些錯綜複雜的家族系譜以外,在希勒頓‧傑克森先生狹窄又凹陷的兩鬢之間、柔軟濃密的銀白髮絲之下,猶然保存著過去五十年間的醜聞及祕辛,這些內幕就隱藏在看似平靜無波的紐約社交界中。他的情報確實涉及廣泛,記憶力也敏銳精確,所以唯有他能夠告訴你銀行家朱利斯‧貝爾福究竟是何許人也,以及曼森‧明格老夫人的父親──英俊的鮑伯‧史派瑟在結婚後未滿一年的某一天,突然帶著一筆鉅額的信託金搭輪船前往古巴,身邊跟著一名曾經在貝特瑞老歌劇院轟動一時、擁有大批舞迷的西班牙美麗舞孃,兩人神祕失蹤後,最後的結局究竟怎麼樣了。但是這些祕聞以及許多不為人知的事情,都嚴密深鎖在傑克森先生的心裡;這不僅是因為他強烈的道德感不許自己說出別人私下透露給他的隱私,也因為他清楚明白自己謹慎嚴密的作風能夠吸引更多機會,以便能夠打聽更多他想知道的消息。
於是,當傑克森先生將小望遠鏡遞還給勞倫斯‧萊弗茲先生的時候,整座劇院包廂裡的人們無不屏息等待,聽他接下來會說些甚麼。那一片刻的時間裡,他那雙蒼老眼瞼下的灰藍眼睛,默默審視那一群洗耳恭聽的人,接著他若有所思地搓捻自己的鬍鬚,簡短說了一句:「沒想到明格家族的人竟然會這麼鹵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