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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在1940年出版,1972年大幅增訂改寫為新版。
不論什麼時候讀,都不能不嘆服作者對閱讀用心之深、視野之廣。
不懂閱讀的人,初探閱讀的人,讀這本書可以節省冤枉路。
對閱讀有所體會的人,讀這本書可以有更深的印證與領悟。
讀一本好書,會讓你的努力有所回報。而一本最好的書對你的回饋也最多。當然,這樣的回饋分成兩種:第一,當你成功地閱讀了一本難讀的好書之後,你的閱讀技巧必然增進了。第二,一本好書能教你了解這個世界以及你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讀得更好,還更懂得生命;你變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識。
本書提到閱讀主要有四個階段:一是基礎閱讀,只要懂得看書、識字,就算是達到這層閱讀;二是檢視閱讀,此階段有時間限制,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抓住書籍想要表達的主題與部分內容,也可以稱作略讀;三是分析閱讀,是本書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談如何做到最完整的閱讀,同時也是討論如何提升理解力與閱讀能力;四是主題閱讀,也是最高層次的閱讀,這是所有閱讀中最複雜也最系統化的閱讀。
書中特別提出如何閱讀七種類型的書籍方法:1.實用型,2.想像文學,3.故事、戲劇與詩,4.歷史書,5.科學與數學,6.哲學書,7.社會科學;以供讀者參考。
本書特色
★一部有關閱讀,永不褪色的經典。
★將閱讀分成四個層次漸進式討論,讓讀者逐步學會閱讀的要領。
★開拓閱讀技巧,協助讀者提升自己的理解力,進而增加人生智慧的實用性書籍。
★不只教導初學者如何進行閱讀,更是學習知識的基本方法與態度。
莫提默‧艾德勒、查理‧范多倫
莫提默‧艾德勒Mortimer J. Adler, 1902-2001
以學者、教育家、編輯人等多重面貌享有盛譽。除了寫作《如何閱讀一本書》之外,以主編《西方世界的經典名著》,並擔任1974年第十五版《大英百科全書》的編輯指導而聞名於世。
查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 1926-
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後因故離任,和艾德勒一起工作。一方面襄助艾德勒編輯《大英百科全書》,一方面幫他把1940年第一版《如何閱讀一本書》內容大幅修編增寫,因此,1970年的新版就由兩人共同領銜。
郝明義
出版人。曾任時報出版公司總經理、臺灣商務印書館總經理兼總編輯,現任大塊文化董事長,以及「網路與書」發行人。著有《工作DNA》、《故事》、《那一百零八天》;譯有《2001:太空漫遊》。
朱衣
著名都會女作家,擅長描繪都會生活的情愛男女,著有《前中年期浪漫族》、《不婚年代的戀愛哲學》、《不要約會只要喝咖啡》等十餘本小說。目前除小說創作外,並從事心靈成長的散文寫作及翻譯,著有《日日是好日》、《勇敢再出發》等書;譯作包括全球暢銷書《別為小事抓狂》系列、《美麗人生十大守則》系列、《快樂──達賴喇嘛的人生智慧1》、《寬恕──達賴喇嘛的人生智慧2》等十餘本。
名人推薦
李家同教授
媒體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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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譯序
自序
第一篇 閱讀的層次
第一章 閱讀的活力與藝術
第二章 閱讀的層次
第三章 閱讀的第一個層次:基礎閱讀
第四章 閱讀的第二個層次:檢視閱讀
第五章 如何做一個自我要求的讀者
第二篇 閱讀的第三個層次:分析閱讀
第六章 一本書的分類
第七章 透視一本書
第八章 與作者找出共通的詞義
第九章 判斷作者的主旨
第十章 公正地評斷一本書
第十一章 贊同或反對作者
第十二章 輔助閱讀
第三篇 閱讀不同讀物的方法
第十三章 如何閱讀實用型的書
第十四章 如何閱讀想像文學
第十五章 閱讀故事、戲劇與詩的一些建議
第十六章 如何閱讀歷史書
第十七章 如何閱讀科學與數學
第十八章 如何閱讀哲學書
第十九章 如何閱讀社會科學
第四篇 閱讀的最終目標
第二十章 閱讀的第四個層次:主題閱讀
第二十一章 閱讀與心智的成長
附錄一 建議閱讀書目
附錄二 四種層次閱讀的練習與測驗
第一章 閱讀的活力與藝術
這是一本為閱讀的人,或是想要成為閱讀的人而寫的書。尤其是想要閱讀書的人。說得更具體一點,這本書是為那些想把讀書的主要目的當作是增進理解能力的人而寫。
這裡所謂「閱讀的人」(readers),是指那些今天仍然習慣於從書寫文字中汲取大量資訊,以增進對世界了解的人,就和過去歷史上每一個深有教養、智慧的人別無二致。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即使在收音機、電視沒有出現以前,許多資訊與知識也是從口傳或觀察而得。但是對智能很高又充滿好奇心的人來說,這樣是不夠的。他們知道他們還得閱讀,而他們也真的身體力行。
現代的人有一種感覺,讀書這件事好像已經不再像以往那樣必要了。收音機,特別是電視,取代了以往由書本所提供的部分功能,就像照片取代了圖畫或藝術設計的部分功能一樣。我們不得不承認,電視有部分的功能確實很驚人,譬如對新聞事件的影像處理,就有極大的影響力。收音機最大的特點在當我們手邊正在做某件事(譬如開車)的時候,仍然能提供我們資訊,為我們節省不少的時間。但在這中間還是有一個嚴肅的議題:到底這些新時代的傳播媒體是否真能增進我們對自己世界的了解?
或許我們對這個世界的了解比以前的人多了,在某種範圍內,知識(knowledge)也成了理解(understanding)的先決條件。這些都是好事。但是,「知識」是否那麼必然是「理解」的先決條件,可能和一般人的以為有相當差距。我們為了「理解」(understand)一件事,並不需要「知道」(know)和這件事相關的所有事情。太多的資訊就如同太少的資訊一樣,都是一種對理解力的阻礙。換句話說,現代的媒體正以壓倒性的氾濫資訊阻礙了我們的理解力。
會發生這個現象的一個原因是:我們所提到的這些媒體,經過太精心的設計,使得思想形同沒有需要了(雖然只是表相如此)。如何將知識份子的態度與觀點包裝起來,是當今最有才智的人在做的最活躍的事業之一。電視觀眾、收音機聽眾、雜誌讀者所面對的是一種複雜的組成—從獨創的華麗辭藻到經 審慎挑選的資料與統計—目的都在讓人不需要面對困難或努力,很容易就整理出「自己」的思緒。但是這些精美包裝的資訊效率實在太高了,讓觀眾、聽眾或讀者根本用不著自己做結論。
相反的,他們直接將包裝過後的觀點裝進自己的腦海中,就像錄影機願意接受錄影帶一樣自然。他只要按一個「倒帶」的鈕,就能找到他所需要的適當言論。他根本不用思考就能表現得宜。
主動的閱讀
我們在一開始就說過,我們是針對發展閱讀書的技巧而寫的。但是如果你真的跟隨並鍛練這些閱讀的技巧,你便可以將這些技巧應用在任何印刷品的閱讀上—報紙、雜誌、小冊子、文章、短訊,甚至廣告。
既然任何一種閱讀都是一種活動,那就必需要有一些主動的活力。完全被動,就閱讀不了—我們不可能在雙眼停滯、頭腦昏睡的狀況下閱讀。既然閱讀有主動、被動之對比,那麼我們的目標就是:第一提醒讀者,閱讀可以是一件多少主動的事。第二要指出的是,閱讀越主動,效果越好。這個讀者比另一個讀者更主動一些,他在閱讀世界裡面的探索能力就更強一些,收穫更多一些,因而也更高明一些。讀者對他自己,以及自己面前的書籍,要求得越多,獲得的就越多。
雖然嚴格說來,不可能有完全被動閱讀這回事,但還是有許多人認為,比起充滿主動的寫跟說,讀與聽完全是被動的事。寫作者及演說者起碼必需要花一點力氣,聽眾或讀者卻什麼也不必做。聽眾或讀者被當作是一種溝通接收器,「接受」對方很賣力地在「給予」、「發送」的訊息。這種假設的謬誤,在認為這種「接收」類同於被打了一拳,或得到一項遺產,或法院的判決。其實完全相反,聽眾或讀者的「接收」,應該像是棒球賽中的捕手才對。
捕手在接球時所發揮的主動是跟投手或打擊手一樣的。投手或打擊手是負責「發送」的工作,他的行動概念就是在讓球動起來的這件事上。捕手或外野手的責任是「接收」,他的行動就是要讓球停下來的這件事上。兩者都是一種活動,只是方式有點不同。如果說有什麼是被動的,就是那只球了。球是毫無感覺的,可以被投手投出去,也可以被捕手接住,完全看打球的人如何玩法。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係也很類似。寫作與閱讀的東西就像那只球一樣,是被主動、有活力的雙方所共有的,是由一方開始,另一方終結的。
我們可以把這個類比的概念往前推。捕手的藝術就在能接住任何球的技巧—快速球、曲線球、變化球、慢速球等等。同樣的,閱讀的藝術也在盡可能掌握住每一種訊息的技巧。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當捕手與投手密切合作時,才會成功。作者與讀者的關係也是如此。作者不會故意投對方接不到的球,儘管有時候看來如此。在任何案例中,成功的溝通都發生於作者想要傳達給讀者的訊息,剛好被讀者掌握住了。作者的技巧與讀者的技巧融合起來,便達到共同的終點。
事實上,作者就很像是一位投手。有些作者完全知道如何「控球」:他們完全知道自己要傳達的是什麼,也精準正確地傳達出去了。因此很公平地,比起一個毫無「控球」能力的「暴投」作家,他們是比較容易被讀者所「接住」的。
這個比喻有一點不恰當的是:球是一個單純的個體,不是被完全接住,就是沒接住。而一本作品,卻是一個複雜的物件,可能被接受得多一點,可能少一點;從只接受到作者一點點概念到接受了整體意念,都有可能。讀者想「接住」多少意念完全看他在閱讀時多麼主動,以及他投入不同心思來閱讀的技巧如何。
主動的閱讀包含哪些條件?在這本書中我們會反覆談到這個問題。此刻我們只能說:拿同樣的書給不同的人閱讀,一個人卻讀得比另一個人好這件事,首先在於這人的閱讀更主動,其次,在於他在閱讀中的每一種活動都參與了更多的技巧。這兩件事是息息相關的。閱讀是一個複雜的活動,就跟寫作一樣,包含了大量不同的活動。要達成良好的閱讀,這些活動都是不可或缺的。一個人越能運作這些活動,閱讀的效果就越好。
閱讀的目標:為獲得資訊而讀,以及為求得理解而讀
你有一個頭腦。現在讓我再假設你有一本想要讀的書。這本書是某個人用文字書寫的,想要與你溝通一些想法。你要能成功的閱讀這本書,完全看你能接獲多少作者想要傳達的訊息。
當然,這樣說太簡單了。因為在你的頭腦與書本之間可能會產生兩種關係,而不是一種。閱讀的時候有兩種不同的經驗可以象徵這兩種不同的關係。
這是書,那是你的頭腦。你在閱讀一頁頁的時候,對作者想要說的話不是很了解,就是不了解。如果很了解,你就獲得了資訊(但你的理解不一定增強)。如果這本書從頭到尾都是你明白的,那麼這個作者跟你就是兩個頭腦卻在同一個模子裡鑄造出來的。這本書中的訊息只是將你還沒讀這本書之前,你們便共同了解的東西傳達出來而已。
讓我們來談談第二種情況。你並不完全了解這本書。讓我們假設—不幸的是並非經常如此—你對這本書的了解程度,剛好讓你明白其實你並不了解這本書。你知道這本書要說的東西超 你所了解的,因此認為這本書包含了某些能增進你理解的東西。
那你該怎麼辦?你可以把書拿給某個人,你認為他讀得比你好的人,請他替你解釋看不懂的地方。(「他」可能代表一個人,或是另一本書—導讀的書或教科書。)或是你會決定,不值得為任何超越你頭腦理解範圍之外的書傷腦筋,你理解得已經夠多了。不管是上述哪一種狀況,你都不是本書所說的真正的在閱讀。
只有一種方式是真正的在閱讀。不要有任何外力的幫助,你就是要讀這本書。你什麼都沒有,只憑著內心的力量,玩味著眼前的字句,慢慢的提升自己,從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的理解為止。這樣的一種提升,是在閱讀時的一種腦力活動,也是更高的閱讀技巧。這種閱讀就是讓一本書向你既有的理解力做挑戰。
這樣我們就可以粗略地為所謂的閱讀藝術下個定義:這是一個憑藉著頭腦運作,除了玩味讀物中的一些字句之外,不假任何外助,以一己之力來提升自我的 程。1你的頭腦會從粗淺的了解推進到深入的理解。而會產生這種結果的運作技巧,就是由許多不同活動所組合成的閱讀的藝術。
憑著你自己的心智活動努力閱讀,從只有粗淺的了解推進到深入的體會,就像是自我的破繭而出。感覺上確實就是如此。這是最主要的作用。當然,這比你以前的閱讀方式要多了很多活動,而且不只是有更多的活動,還有要完成這些多元化活動所需要的技巧。除此之外,當然,通常需要比較高難度閱讀要求的讀物,都有其相對應的價值,以及相對應水平的讀者。
為獲得資訊而閱讀,與為增進理解而閱讀,其間的差異不能以道里計。我們再多談一些。我們必需要考慮到兩種閱讀的目的。因為一種是讀得懂的東西,另一種是必需要讀的東西,二者之間的界限通常是很模糊的。在我們可以讓這兩種閱讀目的區分開來的範圍內,我們可以將「閱讀」這個詞,區分成兩種不同的意義。
第一種意義是我們自己在閱讀報紙、雜誌,或其他的東西時,憑我們的閱讀技巧與聰明才智,一下子便能融會貫通了。這樣的讀物能增加我們的資訊,卻不能增進我們的理解力,因為在開始閱讀之前,我們的理解力就已經與他們完全相當了。否則,我們一路讀下來早就應該被困住或嚇住了—這是說如果我們夠誠實、夠敏感的話。
第二種意義是一個人試著讀某樣他一開始並不怎麼了解的東西。這個東西的水平就是比閱讀的人高上一截。這個作者想要表達的東西,能增進閱讀者的理解力。這種雙方水準不齊之下的溝通,肯定是會發生的,否則,無論是透 演講或書本,誰都永遠不可能從別人身上學習到東西了。這裡的「學習」指的是理解更多的事情,而不是記住更多的資訊—和你已經知道的資訊在同一水平的資訊。
對一個知識份子來說,要從閱讀中獲得一些和他原先熟知的事物相類似的新資訊,並不是很困難的事。一個人對美國歷史已經知道一些資料,也有一些理解的角度時,他只要用第一種意義的閱讀,就可以獲得更多的類似資料,並且繼續用原來的角度去理解。但是,假設他閱讀的歷史書不只是提供給他更多資訊,而且還在他已經知道的資訊當中,給他全新的或更高層次的啟發。也就是說,他從中獲得的理解超越了他原有的理解。如果他能試著掌握這種更深一層的理解,他就是在做第二種意義的閱讀了。他透 閱讀的活動間接地提升了自己,當然,不是作者有可以教他的東西也達不到這一點。
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我們會為了增進理解而閱讀?有兩種狀況:第一是一開始時不相等的理解程度。在對一本書的理解力上,作者一定要比讀者來得「高桿」,寫書時一定要用可讀的形式來傳達他有而讀者所無的洞見。其次,閱讀的人一定要把不相等的理解力克服到一定程度之內,雖然不能說全盤了解,但總是要達到與作者相當的程度。一旦達到相同的理解程度,就完成了清楚的溝通。
簡單來說,我們只能從比我們「更高桿」的人身上學習。我們一定要知道他們是誰,如何跟他們學習。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是能認知閱讀藝術的人,就是我們這本書主要關心的對象。而任何一個可以閱讀的人,都有能力用這樣的方式來閱讀。只要我們努力運用這樣的技巧在有益的讀物上,每個人都能讀得更好,學得更多,毫無例外。
我們並不想給予讀者這樣的印象:事實上,運用閱讀以增加資訊與洞察力,與運用閱讀增長理解力是很容易區分出來的。我們必須承認,有時候光是聽別人轉述一些訊息,也能增進很多的理解。在這裡我們想要強調的是:這本書是關於閱讀的藝術,是為了增強理解力而寫的。幸運的是,只要你學會了這一點,為獲取資訊而閱讀的另一點也就不是問題了。
當然,除了獲取資訊與理解外,閱讀還有一些其他的目標,就是娛樂。無論如何,本書不會談論太多有關娛樂消遣的閱讀部分。那是最沒有要求,也不需要太多努力就能做到的事。而且那樣的閱讀也沒有任何規則。任何人只要能閱讀,想閱讀,就能找一份讀物來消遣。
事實上,任何一本書能增進理解或增加資訊時,也就同時有了消遣的效果。就像一本能夠增進我們理解力的書,也可以純粹只讀其中所包含的資訊一樣。(這個情況並不是倒 來也成立:並不是每一種拿來消遣的書,都能當作增進我們的理解力來讀。)我們也絕不是在鼓勵你絕不要閱讀任何消遣的書。重點在,如果你想要讀一本有助於增進理解力的好書,那我們是可以幫得上忙的。因此,如果增進理解力是你的目標,我們的主題就是閱讀好書的藝術。
編者的話
享受「為自己而讀」的盛宴
閱讀的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人類幾千年文明發展中逐漸形成的美好資產。
閱讀能力始自文字。人發明了文字,取得了跨越時空保留經驗與感受的神奇突破。今日此地遭遇的事、觸發的情感、說出的話,用文字寫下來,就能去到彼處、去到未來,對不在場、不可能在場的人複製重現。
不過,文字不是完美的記錄工具。得要先學會文字蘊含的意義、指涉的事物、組構的法則,才能將經驗與感受轉寫為文字。更重要的,從文字中接收跨越時空的經驗與感受時,不只要懂得文字,還要動用自己曾有過的經驗與感受,才能讓文字記錄變得鮮活有效。
換句話說,閱讀的重點不在客觀的文字,而在讀者主動主觀解讀文字的過程。同樣的文字,不同的讀者會讀出不一樣的收穫。幾乎毫無例外,自身內在經驗與感受愈是豐沛,在閱讀上愈是有準備的讀者,就會在文字中得到愈多愈美的體會。
因而,從一個方向看,有閱讀習慣、有閱讀能力的人,很容易將由文字中得來的閱讀能力,運用在生活的其他面向上。可以用閱讀一本書的態度閱讀一幅畫、一首音樂作品、一張照片、一個建築空間、甚至一個人。閱讀意味著我們不是被動地接收訊息與刺激而已,我們積極地動用自身的經驗、感受,與被閱讀的事物對照、互證,專注好奇地叩問被閱讀事物內在或外延的意義。
閱讀一個人,我們就不只是看看他長什麼樣子,查查他的頭銜,我們將眼前所看到的人視為一組符碼,讓我們能夠循線追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因素使得他形成這樣一個人,社會的、心理的、偶然的、宿命的種種因素?這樣的人和我之間存在著怎樣的異同,透過探索他、了解他,我會因而對自己增加了怎樣的認識?
換另一個方向看,會閱讀或不會閱讀,是不是願意經常動用閱讀的態度來對待周遭的世界,決定性地影響了一個人的生活。閱讀、啟動閱讀模式過日子時,主動、積極、張開記憶與感官敏銳度的方式,人就會活得格外豐富濃稠,living intensively。
為什麼我們願意讓自己渾渾噩噩單薄平板地過,而不豐富濃稠地過呢?為什麼不閱讀,為什麼不精進自己的閱讀能力呢?
正因為閱讀不是與生俱來的,閱讀可以靠著練習來精進。精進閱讀時,首要的關鍵是開發思考、感覺與想像,堅持要將書或其他閱讀對象「讀進去」,意思是觸動自己、改變自己。
在我們的社會上,很多人不喜歡閱讀,更多人不會閱讀。最大的問題在我們常常被教導「為別人而讀」,為父母讀、為老師讀、為分數讀、為畢業證書讀、為求職或升遷讀……卻鮮少「為自己而讀」。「為自己而讀」,是將閱讀當作目的,而不是工具、手段;「為自己而讀」,讀了之後得到的效果,不是去換來任何身外的東西,而是使得閱讀前和閱讀後的自己,變得不一樣。
所以,精進閱讀的第一步,其實是認清楚閱讀有多重要,閱讀能對一個人發揮的作用有多大。接下來,則是找到一些可以克服閱讀障礙的方法,深化閱讀和生活和體驗之間的關係。然後,還可以進而從不同的傑出閱讀者身上,看到種種閱讀的可能性,引發讓我們心嚮往之的追求動機。
《自己的國文課─略讀與精讀的祕訣》以大家熟悉的國文內容為領域,開展閱讀導覽。明確地將「略讀」與「精讀」區分出來,又敏感於文言與白話的不同閱讀挑戰,這樣一本書對於培養、掌握中文基礎解讀、體會能力,有著特殊的作用。當我們絕大多數時候都依靠中文來閱讀時,很明顯地,對中文愈嫻熟,閱讀中能得到的收穫,必定隨之而愈多愈厚。
《波赫士的魔幻圖書館》則呈現了「一代奇讀者」的大師閱讀精華。波赫士不只讀得多又讀得精,還總能在許多大家都讀過的書中讀出不可思議的華麗奇幻感想。進而他將他的書,他對於書的體會,書中所展現的人間視野,綜合交織成一座知識迷宮,在那裡面,你一方面被波赫士的奇想折服,另一方面又驚異於支撐他奇想的龐大人類思考,以至於自願流連於迷宮中,享受地做一個永遠的讀者,再也不想出來了。
《如何閱讀一本書》具體、分層地提出了閱讀方法的建議,循序漸進,引導我們進入閱讀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讀者和作者一樣重要,以什麼態度讀一本書決定了能從書中得到什麼。作者們對於閱讀經驗的同理認知,既深且近,而且充滿了說服的熱忱,雄辯滔滔地羅列了人與書的不同關係法則。
《閱讀地圖─人類為書痴狂的歷史》以生動的方式訴說了幾千年的人類閱讀經歷,鑑古知今,讓我們領略了閱讀並非理所當然,走到能充分掌握閱讀能力、以閱讀容易且方便地豐富自己,還有一段漫長曲折的路途。路上有很多挫折、障礙,很多不意的轉彎,當然也有各種或精巧或壯麗的奇景,以及眾多或睿智或瘋狂或愚迷的人。
我們以籌備一場盛宴的心情聚集了這四本書,邀請所有願意給閱讀一個機會,讓閱讀提升豐富生活質地的朋友們一起來享受!
譯序
我是在一九九九年春節期間,第一次讀《如何閱讀一本書》,離這本書的初版(一九四○年),有六十年了。
會知道這本書,極為偶然。
前一年,也就是一九九八年年底,我和一位譯者討論稿件之後,聊天聊到一部叫作《益智遊戲》(Quiz Show)的電影。電影是真實故事,主角是一九五○年代,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一位英姿煥發的年輕教授,查理‧范多倫(Charles Van Doren)。查理‧范多倫書香門第,父親馬克‧范多倫(Mark Van Doren)不但是名教授,在美國文學史上也有其地位(《如何閱讀一本書》裡就提到他的一些著作)。查理‧范多倫由於博覽群書,才氣過人,就參加當年風行美國的電視益智節目,結果連續拿下十四週冠軍(今天網路上還可以找到當年的題目,難度非同小可)。查理‧范多倫固然因而成了英雄,但是他終究不敵良知的煎熬,最後坦承主辦單位提供了他一些問題的答案。電影在查理‧范多倫得知他被學校解聘的黯然中結束。
那天我在聊天中得知他後來如何又蒙艾德勒(Mortimer J. Adler)收留,以及他們兩人後來的故事。
艾德勒在美國學界和出版界都是個傳奇性的人物。早年因為想當記者,所以輟學去報社打工,後來為了改善寫作,去上大學的夜間部課程。這時他讀到了一本書,改變了他的一生。這本書就是十九世紀英國重要的思想家彌爾(John Stuart Mill)的自傳。(有關彌爾的一些生平介紹,請參閱本書第三百七十頁。)艾德勒讀到彌爾竟然是在五歲就讀了柏拉圖的書之後,不但從此為哲學所著迷,也開始了他在大學的正式求學。(不過因為他拒絕上體育課,所以沒能拿到學士文憑。但是他留校任教,最後拿到了博士學位。)
艾德勒除了任教,寫過第一版的《如何閱讀一本書》之外,還以主編過《西方世界的經典名著》(Great Books of the Western World),以及擔任一九七四年第十五版《大英百科全書》的編輯指導而聞名於世。
查理‧范多倫和艾德勒一起工作後,一方面襄助艾德勒編輯《大英百科全書》,一方面把《如何閱讀一本書》原來內容大幅修編增寫,因此,今天我們讀到的《如何閱讀一本書》,作者是由艾德勒和查理‧范多倫共同領銜的。(其間一些補充說明,請參考本書作者序。)
我因為對范多倫故事的好奇,而去買了《如何閱讀一本書》。而最後滿足的不只是我的好奇心,還有對閱讀及出版的重新認識。
一氣讀完後,有兩種強烈的感覺。
先是羞恥。我是個做出版工作的人,成日與書為伍,結果到那個春節前的兩個月才知道這本書,到自己四十四歲這一年才讀這本書,幾乎可說無地自容。之外,也不免深感懊惱:如果在我初高中青少年時期,就能讀到這本有關如何讀書的書,那我會節省多少閱讀的冤枉路?
但,另一個感觸則是:何其有幸。在出版業工作了二十多年之後才讀到這一本書,與其說是不幸,不如說是有幸。這麼多年來,我在閱讀的路上,思索固然很多,困惑也多,想清楚的有一些,想得模糊的更多。就如同書名《如何閱讀一本書》所言,這本書幫我就讀書這件事情的思索和困惑,做了許多印證和總結。如果沒有經歷這麼多年的尋覓與顛簸,發現與失落,我讀這本書的感受不會這麼深刻,收穫也不會這麼豐富。因此不論就讀者還是出版者的身分,我相信這本書都深遠影響我的未來。
因此,我必須謝謝介紹這本書給我的汪怡先生。謝謝他那天下午在來來飯店的指點。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在臺灣商務印書館工作,所以一方面決定出版這本書,一方面也決定自己動手翻譯。
但是一旦開始翻譯之後,就知道實際的時間多麼不夠。尤其後來我的工作異動,有些新的計畫要出發,再加上當時還在同時進行另一本《二○○一:太空漫遊》的翻譯,所以,另找一位譯者,也就是朱衣來一起合作,成了不得不的選擇。
事實上,這本書幾乎全部都是朱衣翻譯的。我的工作,則是把她的全部譯稿再仔細校閱一遍。這樣我們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琢磨,才完成了全部工作。如果讀者發現翻譯上的疏失(一定不免),責任由我們共同承擔。
我進出版業的第一份文稿,就是朱衣幫我做的校閱。多年後能有機會和她一起合作這本書,覺得非常榮幸。而由於我們翻譯的遲延,導致許多讀者一再查詢出書時間之不便,也在此一併致歉。
這本書的序言,是艾德勒在一九七二年,《如何閱讀一本書》新版出版時所寫。三十一年後再讀,仍然不能不嘆服兩位作者對教育閱讀用心之深,視野之廣。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的排行榜上,《如何閱讀一本書》排名第五百六十九名,歷久彌新,由此可見。
現在,就請好好享受這頓知識的盛宴。
郝明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