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五千年前,我們的史前老祖宗在洞穴深處點起了史上第一盞燈,從此照亮自己的生活。
根據奧瑞納文化(Aurignacian)各種已知的線索來看,人類可能在舊石器時代晚期之初,就製造出最早的手持攜帶式照明工具。當時用的火堆雖然照起來更亮,並可加熱或烹煮食物,但沒辦法挪動。要探索洞窟內部,使用火把和燈反而更方便。
最早用的當然是火把:容易製作,帶到哪裡就能照到哪裡,洞窟裡面也行(看清楚腳下很重要,因為洞窟裡很危險,每一步都可能變成最後一步!)但是其照明壽命相當有限,而且無法暫時放下以騰出手來,在通過某些困難的路段時更麻煩……題外話,研究當年通過時留下的脆弱遺跡,真是一件讓我們研究人員很頭痛的事(雖說那時的人才不在乎這些)。
三萬五千年前,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最早的燈誕生了,有平板狀、盆狀、小碗狀,不是自然形成就是人工鑿的,有時還有手柄;它們雖然成功跨越數萬年來到我們面前,但除了考古學家以外,大概沒多少人看得出來這些在火堆附近挖到的小東西原先是用來照明的!這些燈是用動物脂肪為燃料,配上可重新製作的植物燈心,能提供更穩定的照明;更重要的是,隨時可以把它放下去做別的事。
騰出雙手後,只要有點巧思就能創造出壯觀華麗的東西:以拉斯科洞窟為例,主廊區東壁上畫了條大黑牛,黑牛下面剛好就發現了三盞燈;在天井區也有個塗鴉,畫的應該是一個人和一條牛,塗鴉下面也找到了只類似古早炒咖啡豆用具的長柄油燈……總而言之,不管是在哪邊的洞窟遺跡都看得出來,精美的史前壁畫與照明的發展有很密切的關係,史前人類應該沒有發展出摸黑創作的能力。後人因此能從法國西南的吉倫特到庇里牛斯山東部之間大量出土的華麗洞窟壁畫中研究,並重新拼湊出這些區域的過往,為老祖宗的生活重新注入動人的光輝。
│另見│
• 使用火(四十萬年前)• 繪畫(公元前四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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