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類究竟何時開始用火?考古學家每討論到這個,都會吵到臉紅脖子粗。目前的最新估計是,「可能」在一百萬年前到四十萬年前之間。
火是在地球誕生時就有的自然現象,所以不需要「發明」,只能「使用」:「使用火」一詞指的是人類可以真正靠自己點燃火苗並操作。然而人類到底是何時開始使用火?推測其年代真的相當困難。從門內.德崗遺址(位於法國菲尼斯泰爾省的普盧伊內克)與特拉.阿瑪他地層(位於尼斯)發現的爐床遺跡(一般是非自然形成的凹坑或石頭鋪面)來看,人類至少在四十萬年前必定已知用火了。在那之前呢?那些燒過的殘骸,包括種子、骨頭、木頭……等沒法告訴世人的是:燒它們的火,是自然生成還是人為的?
二○○四年,以色列的研究人員在《科學》(Science)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詳述了他們在戈謝.貝諾特.雅.阿可夫遺址發現的人類用火遺跡,距今七十九萬年。在分析成千上萬的樣本後,他們發現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有燃燒痕跡,所以排除了自然生成假設。至於最近的結果是在二○一二年,一個國際小組宣稱在南非奇蹟洞遺址的地層中,也發現類似的遺跡。他們使用最先進的顯微光譜儀觀察,發現裡面有一百萬年前的碎骨和骨灰;照其分布看來,不像是被雨水沉積或風吹,應該是人為堆成。然而這個假設一樣有爭議:你怎麼知道這「火堆」是真的原地點燃,還是燒完才刻意堆在一起?這項發表因此在科學界引起軒然大波。
人類學會用火後不只能取暖,還能大幅提升飲食品質與技術,所以這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里程碑。著名史前歷史學家亨利.德.萊姆利(Henry de Lumley)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在法蘭西道德與政治科學學院前說過:「當年在特拉.阿瑪他生活的獵人,一獵捕到犀牛或大象等大型獵物後,當晚他們會圍繞在火邊做什麼?當然是討論之前狩獵的事!隨著時間過去,他們遇到的犀牛一隻比一隻更大、更兇猛、更可怕,獵人在打倒他們後,地位也會隨之升高:他會成為英雄或下一代景仰的祖先,甚至是一代文明的見證人。」顯然,人類就是隨著各種發明的問世而逐漸改變……
│另見│
• 燈(公元前三萬五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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