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歷史,才能得到正義
美國,這個無論在影劇、文學、藝術、旅遊、留學、移民與國際現勢等面向,看似臺灣人最孰悉的國家,卻難說有多少人了解它的形成歷史。即使對美國種族問題稍有認識,而在二○○八年歐巴馬當選美國首位非裔總統時激動不已的人,大概也很少意識到歐洲白人與非裔人口進入美洲的過程中,當地原住民究竟遭遇了什麼。至於美國白人在十九世紀所謂「昭昭天命」(Manifest Destiny)信念驅使下,如何在領土西進擴張中剝奪原住民土地、滅絕原住民生存與傳統文化,即使是美國人也未必理解認識,遑論太平洋此岸的島民。然而,細讀本書,我們對發生在十九世紀初葉的彼岸歷史,竟不得不感到熟悉,有如身受。
本書以一八三○年由美國眾議院、參議院投票通過的《印地安人遷移法案》與執行過程為主軸,詳盡描述喬治亞、阿拉巴馬、密西西比三個南方州的宣教師與莊園主,如何提出在當時國境邊界的密西西比河以西土地打造原住民專屬領地的概念,並透過政治過程、媒體論述,與北方州代表合縱連橫,最後藉由法令制定、條約簽署,讓這個原住民群體強烈反對、社會爭議不斷的法案,付諸執行的過程與影響。作者引述眾多史料,尤其是原住民的雙語請願書、報紙、歌詞與一幕幕慘烈傷痛的情景與死亡數字,呈現了「不管怎麼樣,原住民都會輸」的無奈與抗爭,讓讀者沉痛哀悼。而作者特別指出的「法律成為迫害原住民的工具」,更使人返求諸己,面對與思考臺灣原住民族的歷史。
作為臺灣人,無論你是哪一個世代的移民後裔,都必須面對一個根本性歷史處境,那就是大多數人的家園係建立在原住民族——無論是法定原住民或尚未取得法定身分的平埔原住民——的傳統領域上。而今日的所有原住民族群,在歷史上都曾經歷殖民者征戰、生態環境破壞、語言文化喪失、傳統信仰改變、認同污名化的過程。且與美洲原住民境遇相似的是,臺灣原住民也同樣經歷部落移動合併、集體遷徙,以及來自國家收編、漢民侵奪、生活貧困、貨幣需求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流失,最後竟「流浪在自己的土地上」。
然而,在歷史表象的類似下,本書所描繪的美洲案例,即一八三○年代原居密西西比河以東的數萬原住民,在數十年與白人共居東部、受到白人宗教文化與經濟體系影響,卻仍具有主體性,也深知如何利用、操控白人的教化政策,還是被迫離棄自己的土地、深愛的家園,舉家投入長途旅程,遭逢陌生地的災害、疾病,只為了淨空東部、成就白人世界,並進而推展西向邊界;而這一切,不免讓我們聯想到起始於十八世紀初、終結於十九世紀末的臺灣番界政策。
一七四四年,跨海考察臺灣原漢關係、土地應墾或禁的福建布政使高山,對當時的乾隆皇帝提出了「使生番在內,漢民在外,熟番間隔於其中;清界而後,漢民勿許深入山根,生番勿許擅出埔地」的政策建議,並在一七六○年落實施行。此後,經歷多次變革,直到牡丹社事件後的一八七五年才得以解除,也就是學界所謂的「三層式族群空間體制」。儘管施行的原因、方法、結果並不相同,卻與美國殖民協會關於「黑人在最西邊,黃人在中西部,白人在東邊」的族群空間想像,若合符節。而清帝國將平原族群挪置淺山地帶、打造隔離空間的政策,也導致中央山地的原住民展開自發性移動,以遠離不斷侵入淺山的外來殖民者。無論是官方或民間的邊界作為,都對原住民族造成一波波離而散之的骨牌效應。
而另一種足以和美洲強制驅離對照比較的歷史,則是日本殖民帝國自一九一○年代開始執行的移住政策。作者所描述「透過人口普查、財產清算、地籍圖、驅離登記、交通票證等正式的國家文件,迫使原住民就範」,在臺灣總督府對原住民的集團移住政策中幾乎完全再現。而國家應用法令、制度,藉由公民身分的給予、限制或解釋——如日治初期關於「生番法律地位」的辯論,以及由此衍生的土地權益問題,則讓我們不得不深究,國家與原住民之間的法律關係,可以是刀之兩刃,如何因傷害了原住民而成為了惡法。即使在當代,歷史也依然重演。
無論如何,當我們讀到本書不無諷刺意味的談到「堅持這片土地是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不是屬於在那裡耕作了許多世代的人們,而是屬於那些遲來的受益者——也就是蘇格拉底和他的同伴口中所稱的『喬治亞州的白人』」時,在當代概括承受歷史的臺灣人,也必須謙卑的警醒:千萬不要重蹈覆轍,因為我們都不是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