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初,伴隨著地理大發現及新航路的開闢,北美洲陸續迎來了來自英國的新移民,他們在當地建立了北美第一座城市詹姆斯敦(Jamestown)。此後近一百年間,又有千千萬萬的歐洲人跟隨他們的腳步來到這裡,先後成立了最初的十三個殖民地。它們在英國的最高主權下,擁有各自的政府和議會,而由於氣候和地理環境的差異,十三殖民地的經濟形態、政治制度與觀念也各自有不同程度的差別。
北美殖民地人民繼承了歐洲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將活躍的商貿模式完好無損地移植到了這裡。經過一個世紀的發展,北美殖民地無論農業、工商業、海外貿易都呈現蓬勃發展之勢。直至十八世紀中期,該處已經形成了一個不同於英國、成熟獨立的經濟領域。
基於保護本土利益,英國並沒有放任北美殖民地的經濟自由拓展,相反地,從十八世紀中期開始,英國利用北美趨於成熟的商貿體系,將其視為一個剝削利益以富裕本國的殖民地存在。舉例來說,根據英國政府制定的《航海和貿易條例》規定,大部分的殖民地商品只能銷往英國;而對於從殖民地過來的進口商品,又制定了一套極其嚴格的標準及分級制度,以期最大限度地壓低價格,並以出口稅剝削北美商人的利益。與此同時,英國的工業商品則大量傾銷至殖民地,形成了以掌握高級生產技術為主的資本密集產業利用壟斷地位取得勞力密集產業製品的不平等貿易。
可是,這種情況並不會持久。隨著經濟發展,北美人民試圖衝破經濟壁壘自由貿易,擺脫長久勞力密集產業的地位,而英國則嘗試遏制住他們的變革,並立法推出一系列法案,如禁止向阿帕拉契山以西遷移,禁止殖民地發行紙幣,宣布解散殖民地議會,加緊軍事控制等等。
英國政府的所作所為,激起了殖民地人民的反抗。群眾紛紛走上街頭,舉辦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一七七三年三月五日,波士頓爆發了英軍槍殺五名抗議居民的「波士頓慘案」,英國不只處理不當,更接連頒布五項包括關閉波士頓港、增派駐軍在內的「不可容忍法令」(Intolerable Acts),進一步加深了雙方的衝突對立。最終,北美十三殖民地揭竿而起,決心用生命與戰爭換得自己的權益。
經過北美大陸移民們八年的抵抗,一七八三年九月三日,英美雙方代表在法國簽訂《巴黎和約》,這場戰爭以英國承認美國獨立戰爭勝利作終。
不過,美利堅在戰後並沒有馬上成為「實質性」的國家。他們並沒有考慮好應該建立一個怎樣的國家,對於國體政體應該以怎樣的形式存在也充滿了各種爭議。
戰爭結束,按照歐洲乃至東亞歷史的一貫歷史規律,衝鋒陷陣的大陸軍總司令——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將軍趕走了敵人後,本應順理成章接管權力,成為開國君王,可是華盛頓卻立即向任命他為總司令的大陸會議提出辭呈,並回到自己的家鄉維吉尼亞,過上清閒的莊園主生活。
華盛頓辭職後,由於沒有具相同威望的領導者來帶領美國,北美大陸基於對公權力的不信任,便成立了鬆散的邦聯組織。它建立了一院制的邦聯國會,授予其外交、國防等權力,但「美利堅合眾邦」不但沒有總統,也沒有獨立的邦聯執法機構和徵稅權,各邦保留主權和一切權力,仍然是多個地方政權並存。嚴格說來,它只是一個國家聯盟,難以稱為獨立的主權國家。
可是,「強枝弱幹」的政策並沒有讓國家變得更自由更好。在這種近乎無政府主義的狀態下,國家行政舉步維艱,不僅退伍將士的差遣費得不到落實,對外龐大的負債、以及戰爭期間發行的債券更無力償還,而北方的英國殖民者與南方的西班牙軍隊,也時刻威脅著這個新生國家的生命安全。北美大陸的建國者們憂心忡忡,他們迫切需要一個既能保障他們來之不易的自由、又能抵禦外敵入侵的憲法,使這個國家獲得再次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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