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當年可是靠著投槍器將敵人與自己的距離拉長幾公尺,才能多活幾年。
打獵對裝備精良的現代人來說(不包括散落在世界各地的少數未開化民族),已經不算什麼危險活動,真正危在旦夕的反而是那些獵物……滅絕的物種越來越多,我們還得拚命保護那些剩下越來越少的。但以前可不是這樣,獵食者(人)與獵物(動物)之間的戰鬥,其實維持勢均力敵了很長一段時間。有時一邊占優勢,有時情勢又往另一邊倒:想像一下自己手持長矛與幾百公斤的大型猛獸(原牛、野牛或熊之類)對峙的畫面……不到最後關頭,誰都不會知道結果!
因此在約兩萬年前,人類開始思考如何先拉開自己與猛獸的距離,再伺機捕殺以飽餐一頓。他們研發出一種巧妙的裝置,將天然木材或鹿角製成的長棍其中一端,裝上鉤子等制動裝置,以方便固定,另一端則裝上手柄,最早的投槍器就這樣誕生了。它最早是在一八六○年代於多爾多涅(Dordogne)省發現,而從那時起,在附近地區,甚至整個西歐都發現了類似物品,只是大多數都沒有手柄。其中有些還裝飾精巧,像是一九四○年於勒馬斯—達濟勒(Le Mas d'Azil,位於阿烈日Ariège省)出土的「小鹿伴鳥」(距今約一萬四千年)就顯現了馬格德林文化的高超藝術造詣。
不過這種東西應該先講究實用性,接著才考慮如何華麗裝飾,讓別的獵人眼紅。關於這點,所有專家都異口同聲肯定這種裝置的能力:單用手將槍射出的話,有效射程(確保足夠穿透能力的距離)至少五公尺,若是力道足夠,加上技巧熟練還能加一倍;搭配投槍器的話,只要長槍材質夠柔韌堅固,不會射到一半就開花,有效射程達到二、三十公尺不是問題(老祖宗們當年應該也是多方嘗試後才找到完美的平衡)。雖然不過是多個幾公尺……但當你面前有條凶殘又不想乖乖任你射穿的猛獸,多出來的這幾公尺真是太重要了!更何況投槍器很適合用來伏擊身形小又敏捷的動物,在它們還沒察覺到獵人已經陸續接近前,先殺個措手不及。總之,這項發明帶來不少好處,不過倒楣的都是獵物……
│另見│
• 彈射器(公元前三九九年)
閱讀時點擊工具列右上角即可新增書籤。
閱讀時滑鼠左鍵選取內容即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