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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權力埋葬它」

從尼采的自傳裡,可以讀到這些醒目的語句:

我不是一個普通人,我是炸藥。[1]

我終身的工作是替人類準備一個自覺的重要時機。[2]

我工作的偉大性和我同時代人的渺小性,這之間判然有別。[3]

在這秋天七十個日子裡,凡是看到我的人,都會感覺到我沒有一點緊張的氣氛,相反的,充滿了愉快和豐富的生命力。我懷著對後世的責任感,努力不懈。我完成了如此之多的偉大工作——在我以前沒有人做過,在我以後也不會有人做。[4]

在這美好的日子裡,不僅葡萄漸漸變黃,而一切都已成熟。一線陽光射進我的生命:我向後回顧,再向前瞻望,我從未在剎那間看到這樣多美好的東西。今天我埋葬了我的四十四個歲月,並非沒有意義;我有權利來埋葬它——凡有生命的事都保留下來,永垂不朽。[5]

尼采以喚醒人類的自覺作為他畢生最重要的工作,他懷著一種「對後世的責任感」,毫無間斷地去完成他的工作,因此在他四十四歲時自我肯定地說:「我有權利來埋葬它。」這對我們是很有激勵性的一句話。我們之中,有的活了二十幾歲,有的活了三十幾歲,無妨捫心自問,在過去的年月裡,我有沒有虛擲生命?我有沒有蹉跎時光?我能不能自豪地說:「我有權利來埋葬它?」我們放眼看看,芸芸眾生,多少人的一生,如黃粱一夢,兩手空空,當他閉上眼睛的時候,就與草木同朽,無聲無臭地,不曾為世間留下一點痕跡。這樣的人,自然沒有權利來埋葬自己的歲月。

在這裡,我們很容易會想起李卓吾(一五二七—一六○二)的一句話:「丈夫生於天地間,太上出世為真佛,其次不失為功名之士。若令當世無功,萬世無名,養此狗命,在世何益?不如死矣!」[6]我們雖不同意大丈夫一定要「為真佛」,「為功名之士」,但這番志氣、這種昂然的氣概,實在令人激賞,做人理當如此,既然投身此世,就要活得轟轟烈烈。尼采宣稱:「我是炸藥」,「在我以前,沒有人做過這樣多的工作」,這種豪氣、這種衝勁,正是我們現在青年人所需要的。

我們的社會講究謙虛,講得太多了,人與人見面,常常說上一大堆缺乏真誠感的客套話,使人有時不免感到謙遜是虛偽的卑恭。我們的學校教育,從幼稚園開始就耳提面命地叫人要乖巧、要謙虛,長久的抑制,自傲感被挫下去,影響到自信心的喪失,朝氣、幹勁也被這類陰性的道德無形地消解了,而且整天啃著「標準本」,久而久之就好像籠子裡的松鼠一樣,別說沒有氣魄、沒有氣概、沒有氣象,甚至連氣息都沒有。當然,偶爾也有出格人士出現,只是不多見。

我們從尼采身上,可以看到他的自負是信心的表現,他熱誠真摯,並且富有強烈的責任感,使人忘了他的狂,他不僅表現獅子的精神,還具有駱駝的精神。


  1. 1.本書《看,這個人》引文,均為作者譯自法迪曼(Clifton P. Fadiman)英譯本,此處的章節為〈為什麼我是宿命論者〉。

  2. 2.《看,這個人.為什麼我要寫如此優秀的書》。

  3. 3.《看,這個人.前言》。

  4. 4.《看,這個人.為什麼我如此聰明》。

  5. 5.《看,這個人.前言》。

  6. 6.出自李贄,《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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